臺灣2016年“二合一”選舉中,民進黨取得執政權,並在“立委”爭奪戰中獲得多數席位,首次實現“完全執政”。在選後長達4個月的“看守期”中,行政體系由何方主導,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選前馬英九曾提出,若國民黨“總統”“立委”選舉雙輸,將解散“內閣”,讓蔡英文在“5 20”新舊政權交接前數月,便提早當家“組閣”。民進黨對此表示反對。選後“行政院長”毛治國主持臨時“院會”,率“內閣”總辭,且不接受馬英九慰留。馬英九再次向民進黨提議“多數黨組閣”,同樣遭到拒絕。
“多數黨組閣”提議日久
據臺媒報道,馬英九18日稱,經審慎思考後,仍希望任命“立法院”多數黨、新民意支援者擔任“閣揆”,呼籲蔡英文以臺灣社會為重,就此進行商議。馬英九強調,民進黨雖未立即同意“多數黨組閣”,但蔡英文選後談話曾提到要大家尊重新民意,“立法院”多數就代表這個新民意,希望蔡英文能再考慮。
臺灣“中央社”稱,早在2008年參選“總統”時,馬英九就已明確宣示,若能勝選,且未來若民進黨成為“立法院”多數黨,他會讓民進黨“組閣”,藍綠共治。因國民黨2008年與2012年在“總統”和“立委”選舉中雙雙獲勝,該提議未能實現。
此次“二合一”選舉前,蔡英文稱,馬英九仍然在任,任意地轉換體制,將來與“行政院長”的權責不清,政局會更混亂。16日晚選舉結果初步揭曉後,馬英九致電蔡英文重提“多數黨組閣”,蔡英文第一時間表態“明確拒絕”。在選後國際記者會上,蔡英文重申,必須回到“修憲”程式上處理。
臺灣《工商時報》評論稱,“多數黨組閣”在國際上有很多先例可循,如法國、芬蘭等。而要建立“國會多數黨組閣”,根本不必大費周章“修憲”。依目前“憲法”規定,“閣揆”由“總統”提名,選後蔡英文只要和馬英九協商“組閣”事宜,馬英九即可釋出“組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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