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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學界貪污醜聞與“假發票文化”

2013年01月08日 08:5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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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學界傳出貪污醜聞,震驚島內各界。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教授級研究員因涉嫌用假發票報銷研究費被起訴,該案只是冰山一角,在臺灣用假發票報銷可謂司空見慣,久而久之竟然形成一種“文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市井之徒,還是鴻儒之才,都要接受司法檢驗。倘若從中發現制度漏洞或灰色地帶,則應“亡羊補牢”,以免重蹈覆轍。

  評論摘編如下:

  臺灣學界傳出貪污醜聞,震驚島內各界。這些年臺灣政壇頻頻有高官涉弊落馬,沒想到神聖的學堂也染上官場陋習。4所公立大學的10多名教授及研究員因涉嫌用假發票報銷研究費,而被彰化檢察機關以貪污罪嫌起訴。然而,該案只是冰山一角。臺北和臺南的檢察機關也正在偵辦同類案件,涉案學者人數至少是彰化的10倍以上,而且都受聘于頂尖學府。看來,島內學界這場“貪污風暴”將有如滾雪球般越來越大。   

  在臺灣用假發票報銷可謂司空見慣,久而久之竟然形成一種“文化”,甚至出現了一種買賣發票的公司,主要工作就是偽造業績,自己可以開假發票,而後將這種假發票賣給專門幫別人做假帳的公司。據悉,在臺灣做過生意的,差不多都有過買賣假發票的經驗。這當然是一種不法行為。所以,即使貴為最高領導人,也要面對司法審查。陳水扁夫婦就因為用私人發票報銷只能用於公務的“公務機要費”而被判刑。這次教授報假帳案與扁家弊案如出一轍。檢方機關發現涉案教授不實核銷公款,發票上填的是精密分析儀器,實際上卻買了液晶電視機放在家裏;還有教授買儀器時浮報價格,讓決標價高於實際價格,從而賺取差價。   

  面對檢察機關雷厲風行的調查行動,島內教育界卻不以為然。多位精英人士更在第一時間發表共同聲明,為涉案教授“叫冤”。他們認為,不排除有教授為了謀取私利而報假帳,但相信更多的教授使用假發票只是純粹為了圖方便,並無中飽私囊,如果從嚴執法,會把人才都嚇跑。學界的態度顯然是希望檢察機關對沒有實際圖利的涉案者手下留情、網開一面。誠然,犯案動機不同,直接影響判決結果。但根據島內相關“法規”,使用假發票,就算沒有圖利,亦涉嫌偽造文書罪。

  到底涉案學者有否圖利,還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但島內學界“買A物報B帳”的風氣確實存在。不少人歸咎於僵化的報銷制度。一位知名大學的教授就曾在學界一場會議上公開承認“每年都報假帳,否則無法完成報銷流程”。例如,研究時常要跟時間賽跑,有時花了數萬元買實驗機器,本來要用3年,但1年就發生故障報廢,如果重新申請撥款,程式相當麻煩,所以不得不用其他發票報銷其他教研款項,讓研究得以繼續進行。此外,研究時很多款項難以取得發票,只好用其他發票充數。所以,學界對一些涉案教授深表同情,認為是受制度掣肘而誤觸法網。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市井之徒,還是鴻儒之才,都要接受司法檢驗。倘若從中發現制度漏洞或灰色地帶,則應“亡羊補牢”,以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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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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