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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當局“金融改革”不過是為了擴張金融版圖

2007年01月18日 10:17: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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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版今體發表社評説,扁當局才是今日金融問題的根源,這句話可能説得重了一點,因為主事者像王又曾這樣的人也有責任,不過,在責任的分攤上,我們認為當局的責任還是最重。像王又曾這樣的人,如果不是當局縱容,又怎麼可能掏空資産于前,逍遙法外于後。

 

     社評説,臺灣的金融機構可分為三類,一是公營機構,二是半公半私機構,三是私營機構。公營機構是當局擁有絕對多數股權,員工屬於公務員的銀行,像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半公半私的機構是當局擁有相對多數股份,仍有高度影響力的銀行,像華南銀行;最後則是私營機構,像新光金控、國泰金控等等。臺灣的金融活動幾乎都是透過這些金融機構在進行,對社會與經濟有很大的影響力,不論是過去的十信、中興,或者是今日的中華銀行,都可見其一斑。金融機構的資産絕大部份是存款人的存款,風險最終是由存款人承擔,如果沒有當局介入,必然會出現市場失靈的情況。從這個角度來看,當局是管理金融機構的必要,可是當局一旦未盡職責,管理不當,反而成了問題金融機構的共犯。

 

     今天的當局,對前述三種金融機構都有很大的權力,甚至於可説是生殺大權。對於公營行庫,當局有人事權,對於半公半私的金融機構,人事權與金融檢察權都可以運用,對於私營機構,則有金融檢察權以及政策的特許權。我們可以舉一些例子來説明。合庫的前董事長陳衝,任內作為有口皆碑,但仍因政治不正確被換下來。如果銀行的董事長與總經理要講政治正確,請問他們如何維持專業的判斷。以私營金融機構為例,在中華開發的經營權之爭上,各方都積極走官邸路線,爭取支援。由此不僅可見官邸的重要性,也可見當局對於金融機構的影響力。此外,“金管會”如果緊盯一家銀行,這家銀行想要有好的表現,或爭取新的業務,恐怕就要面臨很大的困難。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私營機構如果對執政當局示好,即使有問題,也可以一拖再拖,甚至於得到協助,中華商銀行即是。

 

     社評指出,説到這裡,問題已點出來了。當局的角色應該是金融機構的監督者與管理者,但在民進黨的操作下,當局的角色已轉變為資源的動員者。換句話説,當局這幾年來推動金融改革,事實上不是要強化與改善臺灣金融機構的管理以及提升金融機構的競爭力,而是要擴張民進黨的金融版圖。就以“金管會”來説,這是一個在金檢一元化理念下新設立的金檢機構,但民進黨所任命者,已有多位涉及貪瀆下臺。

 

     當民進黨當局混淆自己角色之時,金融機構的問題焉有解決之日!公佈呆帳賬戶根本無濟於事,因為還會不斷出現新的呆帳大戶;今天就算抓到了王又曾,但第二個、第三個王又曾呢?現在蘇貞昌的作為,看起來好像要伸張公權力一樣,但實際上連治標都談不上,只是針對個案而已,根本無助於當前金融問題的解決。外行人看熱鬧,蘇貞昌自己外行不要緊,可不要把所有人都當成門外漢了。

 

(驛雨冰)

[責任編輯: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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