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繁雜、缺額大 正式消防人力需加強 臺灣的消防工作可圈可點,但正式消防人員缺額太多卻也是存在很久的問題。最近臺灣社會要求補足消防人員數量的呼聲再起,此外,臺灣社會還希望整合力量,成立“災害總署”,避免警、消分立後權責不一的問題。 臺北市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説,先進國家和地區的消防員與人口比例,為1:700,但臺灣平均1:2000。臺北市、新北市狀況還好,約1:1500,偏遠地區就嚴重不足,例如花蓮,為1:4000。他説,目前臺灣有1.3萬名消防員,若要達到合理比例,須補足至2.6萬人。但臺灣每年僅招考300至500人,扣除退休、離職、殉職者,10年都補不足。 由於人手短缺,臺灣很多消防人員往往24小時連軸轉,每個禮拜執勤時數超過100小時,甚至達到120個小時,工作時間遠遠超過勞基法標準或是一般公務人員服務時數。而在待遇方面,按照島內規定,警察超勤津貼統一由“警政署”發放,最高可發放到一萬七新台幣,但消防人員是歸各地主管,津貼標準不一,有發一萬的,有發一萬五的,也有跟警察一樣發到一萬七的,這其實是對消防員的不公平。 除了人員短缺,自1995年警、消分離後,人事權交由各地方管理,聯合救災也優勢不再。對此,島內學者除了呼籲增加人力之外,還希望臺灣當局針對大型災害成立“災害總署”,以避免警、消分立後權責不一的問題。 面對臺灣社會的呼籲,臺灣“消防署副署長”黃能漢回應説,預計2017年前陸續投入2925人補足缺額,臺灣當局並已編列20多億新台幣給各縣市消防局作為裝備採購經費。臺“內政部長”陳威仁也稱,“消防署”將在兩周內開會研議。(記者 吳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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