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就兩岸關係發展而言,是為兩岸“規劃未來”。隨著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兩會在過去建立的基礎上,為兩岸未來開創和平穩定、繁榮互惠的大環境。過去12項協議已經解決通航、通郵與部分通商的問題,通商的部分還要持續努力。這次簽署ECFA與IPR兩項議題,就是解決未來兩岸通商最重要的協議。
根據高孔廉表示,為因應區域經濟整合的世界潮流,以及今年年初東盟與中陸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兩岸有共識在達成自由貿易之前,先就經濟合作架構研究逐步加強合作的作法,以解決臺灣産品在大陸市場面臨的不公平狀態。
兩岸簽署ECFA,對臺灣而言意義重大,就是高副董事長所説,爭取臺灣企業的公平競爭地位,促進臺灣經濟發展的“良性迴圈”,那就是“降低關稅、促進出口、吸引投資、增加就業、振興經濟”。
對兩岸經貿發展而言,ECFA可以建立兩岸經貿交流秩序與機制、擴大貿易與投資合作,提升雙方的合作水準與互利互惠的成果。
對大陸而言,經由關稅降低,臺灣生産的原料、零配件的輸入,可以為企業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進而增加勞工就業機會。而臺灣生産的消費品降低關稅,可以讓大陸同胞消費價廉物美的臺灣農工産品。致于臺灣服務業到大陸經營,更能使大陸同胞享受到臺灣服務業的高品質服務。
從以上各層面來看,ECFA是積極為兩岸人民興利,是互利互惠、共創雙贏的協議,也是提升兩岸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與人民福祉的最重要協議。
此次會談兩岸還簽署IPR協議,希望透過雙方的法令、制度,建立完善的智慧財産權保障措施,使兩岸企業的品牌與專利,以及兩岸的作家、歌手等文化創意産業工作者的智慧結晶都能受到保護。
綜合而言,兩岸舉行的第五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有“對等協商”、“解決問題”、“累積互信”、“規劃未來”四項重大意義,而ECFA與IPR協議,也為兩岸經貿往來建立交流機制,使雙方的投資與貿易往來更上一層樓。期望兩岸在此基礎之上,繼續協商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以及推動文化、新聞、教育、醫藥衛生等全方位的交流合作,為兩岸人民開創互惠繁榮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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