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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學者對構建兩岸經合機制的意見

2009年03月10日 13:29: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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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經濟學家常修澤在《中國評論》月刊三月號上發表專文——構建兩岸“平等連體”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作者認為,兩岸經濟具有互補性和“雙向貢獻”的特徵,而應對世界金融危機,凸顯了建立兩岸“平等連體”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的迫切性。文章並列舉了兩岸經濟合作的幾個重要領域,分析了兩岸經濟合作的制度化安排的主要基調。文章內容如下:

  兩岸經濟互補性和“雙向貢獻”

  任何經濟合作機制建立的基礎是優勢互補,兩岸不僅具有經濟互補性而且更有“雙向貢獻”。

  1,兩岸産業經濟的互補性

  2007年,我應邀到臺灣進行研討時,了解到臺灣産業結構方面內在的情況,現根據新的統計資料將其與大陸地區的結構加以對比:

  從以上可以看出,在臺灣地區的産業結構中,2007年,第一産業祇佔1.45%;第二産業(包括工業和建築業)佔27.5%;第三産業佔71.05%。值得一提的是,臺灣第三産業較為發達,金融、物流、航運、旅遊、教育、醫療等産業的發展態勢良好。

  再看大陸地區,2007年,第一、二、三産業各佔11.3%、48.6%、40.1%,與臺灣地區相比特點明顯。究其原因,一是二者的發展階段不同。大陸整體發展水準處於工業化的中期,工業增加值佔43%,大大高於臺灣地區。二是兩個經濟體的規模不同。這些差異是客觀存在的,但是需要研究的問題是:大陸的第三産業比重比較低,與臺灣地區相差30多個百分點。因此,需要調整産業互補,擴大金融、物流、航運、旅遊、教育、醫療等産業的合作,促進兩岸産業升級和優化。 

  2,兩岸經濟合作的“雙向貢獻”:

  先看大陸對臺灣的貢獻。根據大陸海關統計,2007年大陸從臺灣進口1010億美元,出口234.6億美元,大陸對臺灣貿易逆差775.4億美元。這就意味著,臺灣對大陸貿易順差775.4億美元,成為臺灣的第一大出口地和貿易順差的主要貢獻者。通過貨物貿易往來,大陸對臺灣經濟增長的貢獻超過60%。

  同時,由於臺灣對大陸出口1010億美元的拉動,相應增加臺灣就業人口。據臺灣資深經濟人士葉萬安先生估計,可創造180萬個就業機會,佔總就業人口的1/6。

  如果從進入新世紀以來進行測算,在2000-2007的8年間,臺灣對大陸順差3674億美元,是臺灣總順差1524億美元的2.4倍,對臺灣經濟增長的貢獻有目共睹。

  從臺商來大陸投資看,對大陸也是貢獻頗多:據瞭解,自1991年迄今,臺商到大陸投資已有7萬餘家。據大陸海關統計,已進臺資總額約有470多億美元。據臺灣“投審會”統計,迄今臺商赴大陸投資總額約有700億美元。如果考慮到從維爾京、百慕大和開曼群島轉來的臺灣資本,和以港資、美資等身份來的臺灣資本,以及在大陸的臺資企業增資,總投資規模更為可觀。這些投資為大陸經濟注入了活力,在大陸30年經濟年均9.8%的增速和每年近千萬人的就業當中,臺商的貢獻也功不可沒。 

  應對世界金融危機:凸顯建立兩岸“平等連體”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的迫切性

  當前,兩岸經濟合作必須要面對嚴峻的全球經濟態勢:一是國際金融動蕩加劇,尚沒有緩和的跡象。以雷曼公司破産為“導火索”,金融危機開始在全球蔓延,迄今仍未緩和。二是全球經濟增速已經明顯放緩。在2009年發達國家零增長或者負增長的預判下,全球經濟祇能勉強維持很低的增長水準。 三是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還在增加。美國金融風暴不僅波及全球金融行業,對實體經濟的影響也日漸顯現。奧巴馬關於“美國經濟最糟糕時期尚未到來”的估計值得重視。 

  在這場危機面前,亞洲應聯合起來,保證亞洲的金融穩定。而在保證亞洲的金融穩定過程中,作為中華民族,首先要兩岸互救。

  兩岸自1949年分離至今,經濟格局大體如何?依據筆者實地瞭解的雙方經濟數據,2008年大陸創造的GDP超過30萬億元人民幣,臺灣2008年GDP折成人民幣約為2.7萬億元,兩者之比為11:1;但按每人平均GDP計算,大陸2008年每人平均GDP約為2萬元人民幣,臺灣約為11萬人民幣,兩者之比為1:5。

  這就是説,兩岸兄弟分手近60年,論總量,一個大陸相當於11個臺灣;論每人平均,一個臺灣同胞相當於五個大陸同胞。

  既然大陸經濟規模比臺灣大得多,因此在兩岸互救中,大陸責無旁貸應發揮主要的作用:如果臺灣提出緩解經濟困難的要求,大陸方面理應盡最大努力提出幫助。同時,基於在每人平均方面“一個臺灣同胞相當於五個大陸同胞”的事實,臺灣也應對大陸相關落後地區予以投資和其他支援。這樣,兩岸都有責任,也都比較體面。

   總之,應對世界金融危機,進一步凸顯建立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的迫切性。 

  兩岸經濟合作的幾個重要領域

   1、雙向投資。

   14年前,即1995年2月21日,筆者曾在《亞太經濟時報》頭版頭條發表了《産權雙向開放:發展海峽兩岸經濟關係的新構想》一文。但由於島內原因,迄今為止兩岸投資仍處在“單向”狀態:祇有“臺資登陸”,而沒有“陸資入島”。既然要建立兩岸之間 “平等連體”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那麼兩岸雙向投資應成為主要內容。

  相對於過去“單向投資”而言,雙向投資是兩岸經濟合作進一步提升的標誌。

  臺商在大陸投資的空間是十分廣闊的,僅以2007年為例,大陸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即達13.73萬億元。除政府預算內資金和銀行貸款外,相當一部分要靠社會資金和外資及港澳臺資。最近為應對金融危機,大陸已啟動一項4萬億元的刺激經濟投資(2009-2010年)規劃,將投向若干重點領域,這對臺商來説是一個新的商機。

  在表3投資規劃中,值得臺商關注的,一是基礎設施類:鐵(路)、公(路)、機(場)、港(口)網(電網)。這一類投資最大,擬投資18000億元。二是生態環保類,特別強調要加大環保的投資力度,包括污水處理、國土整治、新能源等方面,擬投資3500億元。三是農業農村類,擬投資3700億元。此外,還有更新改造(用於自主創新、結構調整)以及震後重建類等。

  在上述4萬億投資中,政府財政投資祇有1.18萬億,其他為銀行貸款和社會資金,臺商可以抓住機會,有選擇地參與基礎設施類、生態環保類、農業類等領域投資。

  同時,馬英九當選後,也及時推出“愛臺十二項建設”的規劃,其中也有雙向投資的機會。

  從表4可以看出,在“愛臺灣十二項建設”中,除臺灣當局官方投資外,尚有13400億元的民間投資空間,可以吸引大陸資本採用各種方式(包括BOT等方式)投入。除此之外,臺灣還有“産業再造”計劃,大陸資本也可進入。

  因應兩岸經濟合作進一步提升的雙向投資,需建立“兩岸雙向投資的權益保障體系”。 
 
  2、金融合作。

  金融業合作是需要開拓的領域。在當前臺灣金融萎縮的背景下,這一合作不僅關乎臺灣金融業本身,而且關乎臺灣經濟發展大局。

  例如,在銀行業合作方面,可由雙方相關組織和機構,就建立兩岸金融監管協議(MOU)和貨幣清算機制,以及臺灣銀行業在大陸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等問題,進行協商,簽署金融合作文件。此外,還有證券業的合作和保險業的合作問題。

  3、能源利用和環境保護方面的合作。

  臺灣在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方面有不少先進適用技術和成功經驗,這可給大陸建設環境友好型企業提供有益借鑒。

  從大陸方面看,目前正在千方百計地打造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特別是在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回圈經濟和治理環境污染等領域有旺盛的市場需求。據大陸環資部門測算,“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投資約需1.4萬億元,其中,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城市污水處置工程、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燃煤電廠脫硫工程等重點環保工程,需要投資約2600億元;在節能領域,僅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預計就需要投資6000多億元。按此趨勢,節能、環保將成為兩大新興産業。兩岸在實現可持續發展方面具有廣闊的合作空間。

  更重要的是,兩岸都面臨能源短缺問題。以石油為例,大陸 2007年自産 1.8631億噸,進口原油在1.6317億噸,此外成品油進口3380萬噸。臺灣進口5500萬噸。鋻於此,兩岸作為一個整體,在全球範圍內尋求更大範圍的資源的合作,如推動兩岸企業合作投資國際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發。如果能在這方面有所啟動,兩岸的經濟合作就會有明顯的拓展。 

  兩岸經濟合作的制度化安排的主要基調

  為推進兩岸經濟合作,需要有相應的制度化安排。鋻於兩岸在經濟上特別是産業上已經形成“連體”格局,可以考慮建立兩岸之間 “平等連體”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這种經濟合作機制應體現兩岸經濟關係的特殊性。

   1,這种經濟合作機制不同於國與國之間的經濟合作機制,而是在兩岸 “極富特色” 關係基礎上的經濟合作機制。
從這個意義上説,大陸與新加坡簽定的自由貿易協定,大陸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區構思,大陸與印度、韓國擬議中的FTA,以及美加墨自由貿易區、澳新自由貿易區等等制度安排,與我們要探索的“極富特色”的“岸與岸”之間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有原則區別。

   2,這种經濟合作機制,不是建立在等級性基礎上的經濟合作機制,而是建立在兩岸 “平等互利”基礎上的經濟合作機制。
從這個意義上説,大陸與香港澳門已經建立的CEPA,基本精神是可以借鑒的;但考慮到臺灣問題與港澳的某些具體差異性,恐怕也有一個如何進一步凸顯“兩岸特色”的問題。

   3,這种經濟合作機制不是單項性的經濟合作機制,是綜合性的經濟合作機制。從這個意義上説,應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特別是金融、物流等)、貿易投資便利化等相關方面,這的關鍵是如何體現“平等連體”的精神和內容。

  世上恐怕沒有比兩岸關係更特殊、更複雜的關係了。雙方“智庫”之智慧應聚焦“兩岸特色”,在此關節點上找出路。
建議兩岸相關學者,各自以學者的私人身份,以適當的方式組成研究小組,就建立兩岸“平等連體”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機制問題,進行深入的、“條分縷析”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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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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