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多年以來一直冷落臺灣的漁權談判訴求,為何這次卻“大發慈悲”?臺灣會因為這些“小恩小惠”放棄保釣立場嗎?日本這出“離間計”能唱成功嗎?……幾天來,日本政府與臺當局舉行漁業談判並簽訂協議引發的後續爭議持續在兩岸發酵。臺當局強調“這是無關主權的‘事務性’談判”,但事實果真如此嗎?釣魚島的漁權和主權真的可以就這樣被分成不相干的兩部分嗎?
臺日漁業糾紛始於上世紀70年代初、美國把釣魚島管轄權交付日本之後,臺日間從1996年起進行了多達16次的漁業談判,但皆因雙方都堅持擁有釣魚島主權,加之日方毫無誠意、態度傲慢,而都以失敗告終。直到今年4月10日,臺日漁權談判才出現“重大突破”,在雙方當天簽署的這份協議裏,日方允許臺灣漁船在其所謂的“專屬經濟區”作業,但不得進入“釣魚島12海裏以內的日本領海”作業,不得有登上釣魚島的舉動。
單單看日本的這些“條件”,還不夠清楚嗎?臺灣漁民進入本屬於自己國家的海域捕魚,卻要先徵得日本的同意!?這就是臺當局口中的“大突破”?這明明就是等於默認了那片海域的主權是屬於日本的!
臺日漁業協議引來華人世界一片譁然,日本令臺灣“以主權換漁權”的陰謀,還有另一個隱藏得更深的“定時炸彈”,那就是“不讓臺灣漁民進入釣魚島12海裏內作業”這一條。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各國有權確定不超過12海裏的領海”,當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了12海裏的領海制度。日本這麼做,就是在誘使臺灣承認日本擁有釣魚島的實質管轄權,變相將釣魚島的主權拱手讓予日本,真真是處心積慮!
“沒有主權何來漁權?”在保釣問題上歷來強硬的香港媒體把這個尖銳的問題拋到前臺,香港《大公報》呼籲:臺灣切不可接受這種自失立場的條件,這不僅與臺當局的保釣立場相左,也為臺灣日後的保釣行動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臺灣媒體《旺報》直言:日本迄今未公開承認釣魚島主權存有爭議,只同意區分對待主權與海域管理權問題;雙方擱置了主權爭議,卻未解決雙方堅持擁有主權的問題,漁權管理機制問題亦待厘清。國民黨前“立委”邱毅更是一針見血:馬英九很明顯在美國壓力下受了日本丟出誘餌的迷惑,致使在臺日漁權談判中丟失了主權立場。這個結果將是貪小失大得不償失。
誰都知道釣島的關鍵問題是主權問題。漁權固然重要,但也絕對不能以主權換漁權,失去主權的漁權,能長久嗎?能讓漁民有尊嚴嗎?日本人賜予漁權,臺灣就應該感激而不再提主權嗎?
自去年下半年日本唱起“購島鬧劇”以來,臺灣官民上下一心,展開了一波又一波的抗議活動;大陸海監船也開始在釣魚島海域展開常態巡邏。兩岸保釣同仇敵愾,直接造成了日本政府此次低下“高昂的頭”。日本對兩岸聯手保釣的恐懼,不正間接證明了兩岸聯手保釣的重要性嗎?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近日再次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在捍衛主權的基礎上維護兩岸漁民在這一傳統漁場的漁業權益,是兩岸雙方的責任所在。
漁權和主權絕對不能分割,臺灣和大陸聯手保釣,才是正道!(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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