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軌道的四年多來,成果豐碩。但如何化解政治分歧,鞏固和深化和平發展成果已成為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刊載點評指出,兩岸已簽署的十八項協議,均是和平發展的重要環節,意義很大,但是,政治議題尚未進入雙方談判的議事日程。經由“民間先行、學術開路”方式推進兩岸政治對話,應有利於短中程的兩岸政治關係,從而創造在中長程用簽署協議的方式,將兩岸和平完全鞏固下來的機會。
全文摘編如下:
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軌道的四年多來,以海峽兩岸授權管道的制度性協商為最主要的標誌。而此協商是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進行的。換句話説,如果兩岸任一方否定“九二共識”,兩岸協商就勢必中斷,雙方的和平發展也將告破滅。
而欲協商能夠順利成功,以及和平發展能夠持續,又須兩岸建立政治互信。“反對臺獨”也就成了不可缺的條件。此一條件和“九二共識”是一體的兩面,既載于2005年4月的國共兩黨領導人胡錦濤、連戰的會談公報裏,亦列入中共的十八大政治報告與國民黨的政策綱領中,形成兩岸執政當局的政治互信,使得四年多來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得以不斷深化。
至於兩岸協商的主要議題,首重於經濟、貿易的合作,以創造互惠互利,讓兩岸民眾享受實惠,來鞏固“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與經貿合作並進的是文化、教育的交流,透過文教交流積累雙方的共同認同,才能使有形的互惠互利結合無形的共同認同,而促進兩岸人民的融合,以奠定兩岸關係牢不可破的民意基礎。
不可諱言,如果雙方一直回避政治議題,終究無法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並化解政治分歧。兩岸已簽署的十八項協議,均是和平發展的重要環節,意義很大,但是,政治議題尚未進入雙方談判的議事日程。
實際上,經由“民間先行、學術開路”方式推進兩岸政治對話,應有利於短中程的兩岸政治關係,從而創造在中長程用簽署協議的方式,將兩岸和平完全鞏固下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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