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一陣臺灣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發生傷亡慘重的火災事件,臺灣《中國時報》3日發表社論認為:這場惡火倣如將臺灣社會關於長期照護工程的潘朵拉盒子掀開,主管機關、民間單位、親人家屬以及一般民眾,都必須面對老人安養何去何從的問題;甚至於,因為照護需求極為龐大,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更進一步讓不少家庭面臨崩解的危機。
社論摘錄如下:
由於長者生理條件的不同,使得老人照護有在家老化的居家照顧、在地老化的日間照顧以及機構老化的養護照顧等不同的選項。然而,實務上兼具範疇經濟、市場規模、建制管理以及專業服務等等營運利基的機構養護,目前仍然無法成為許多家屬的優先選項,這究竟是要歸因于長者個人排斥的主觀意願問題,還是局限于入住繳費的客觀能力問題,或者其他無法克服的結構性限制問題?現狀而言,機構養護部分,無論是入住率或是床位數的規模,臺灣社會還是有進一步擴增的成長空間,也就是説,使用端與供應端都尚未能反應真實狀況。
面對實際存在、且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到,預期機構養護需求將會愈來愈高,不能因為這一場災禍,衍生對機構養護莫須有甚至污名化的預期甚至是排拒。畢竟,受限于組成、形式、功能以及家庭成員人數遞減、支援負荷能力質變等結構性條件的變化,機構安置所提供的養護照顧,已是許多家庭不得不仰賴的選擇。
以往,高齡者從在家、送日照到機構安養的照顧演化歷程,有重新檢視的必要,畢竟許多老人在面臨照顧時,第一步就必須直接送往機構,因此,一般民眾,特別是被照護的老人,對機構養護有較為正向且多元的認知是非常重要的,不能一昧地排除。
事實上,因為罹病、老化等特定事件所産生的生命歷程,使得標舉“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的文化象徵,終究還是無法抵擋“家有一老,必有一倒”的殘酷現實;畢竟,臺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因此,在強化機構養護設施設備以及環境安全的同時,也需要進行相關的社會教育工程,改變人們的認知,便於機構安養的推廣 。
其實,各個年齡層都需要接受不同內涵的老化教育,俾透過健康自主管理以達到成功老化的積極意義;在年老教育部分,則無論是近老、臨老或是逼近65歲法定年齡的屆老,不妨在退休前,提早規劃“年老假”,在假期中,進入機構生活、調適身心,增加對安養機構的了解、調整態度,俾于日後實際入住後,能更快、更好地適應,而不是在年老體衰時,才被迫進入陌生的環境裏養老。此外,無論是現行家庭私領域的家人互動型態,還是公共領域的社會性參與,高齡長者多少還是會因現行各項制度性障礙及社會性排除,而成為一般民眾所難以觸及到隱形人口,因此,如何適切與老年人共處互動,是高齡化社會重要的教育課題。
在面對生命旅程的最後一哩,對於不同老化面向所採取的切割式處理,或將長者從親人、家庭與社會單獨抽離出來,都會讓老者陷入“存在性孤獨”與“孤獨性存在”的境遇,處理必須細膩周延。因此,在北門分院這場大火後,除針對制度失靈的軟、硬體結構條件進行檢討之外,攸關到照顧人力、世代互動以及生命品質的深層意義,同樣是不能輕忽的;問題的癥結不只是從居家、社區到機構不同照顧模式之間的選擇或者銜接,而是幫助年長者從原生家庭擴及到養護安置的機構家庭,給予綜融個人生理、心理到社會認知的全人關懷。
臺灣“老人福利法”的立法精神是“全人關懷、在地老化以及多元連續服務”,其核心是從健康促進、延緩老化、社會參與、世代融合、友善環境、活躍老化到尊嚴老去,這是連續性的歷程與關係,相關建制措施若能穩健運作,臺灣的高齡者才能迎接樂天知命的向晚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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