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事件持續在臺延燒,有人主張不應“網路公審”、“全民公審”,應該尊重當事人工作權云云。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刊載透視集指出,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當藝能界慣用小小脫序,透過網路、透過媒體,在“市場”上興風作浪、水漲船高之際,自然要警惕,他日可能也有頭戴高帽、身披大字報,乞求“市場”原諒的風險。
全文摘編如下:
全民講Ma經,有人主張不應“網路公審”、“全民公審”,應該尊重當事人工作權云云。
好像已經很久,臺灣沒有如這回一般,媒體高度動員“公幹”藝人的所作所為。當然,這並不代表藝能界奮發向上、風氣端正;反而該説是大家見怪不怪,總覺得那圈子,本來就是良莠不齊,常常踩著道德紅線,來哄抬星途、幫襯作秀。尤其太多人靠著“東邪”“西毒”之流法寶,一夕暴紅;甚至主流媒體,也仰仗這類報導,來混點銷路,誰還要撻伐生事呢?
這裡頭,最好用的遁詞,就是“市場”,市場能夠接受,便表示自己過關了。主持人口出穢言,衝高了收視率,過關了;大明星私行不檢,片約依舊不斷,也過關了。久而久之,“自律”的風氣不免鬆動,私領域和公領域,統統“綜藝化”了。公領域的演出,光怪陸離,不足為奇;私領域的生活,也挑戰禁忌,透過媒體和市場,變成公領域的輔助了。
只是“市場”的存在,原本虛幻又脆弱。私領域脫序,能不能過關?觀眾願不願意賞臉,繼續接受這款表現?實在沒個準。或許就像高手過招,有正有奇,出奇制勝,固然贏得省力;一旦失手,也可能全盤皆輸、洪流沒頂。即連主流媒體,要主導議題,也往往是看“風向”辦事。風向好,就高抬貴手;風向不好,那就對不起,妳玩完啦!
所以全民講Ma經,有人主張不應“網路公審”、“全民公審”,應該尊重當事人工作權云云。可這等“公審”,不就是“市場”的一部份嗎?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當藝能界慣用小小脫序,透過網路、透過媒體,在“市場”上興風作浪、水漲船高之際,自然要警惕,他日可能也有頭戴高帽、身披大字報,乞求“市場”原諒的風險。更何況吃上官司、人命關天,公審、公乾等“市場”反應,真的已屬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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