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與陳水扁家帳房陳鎮慧昨天進行大對質,雖然未如預期出現兩人激辯的場面,但是透過檢察官與律師的詰問,吳淑珍的説法多處與之前偵訊、出庭説法不同。不只吳淑珍在“公務機要費”一案自身難保,陳水扁更別想脫身。
17日的對質庭中,檢察官林嚞慧詢問吳淑珍到底有沒有看過陳鎮慧“公務機要費”的帳本,吳淑珍表示,應該有,林嚞慧馬上説之前到寶徠就訊時,吳淑珍説沒有看到過,現在又説看過帳本,前後供詞顯然不一樣,臺檢方並質疑吳淑珍有説謊之虞,雖然吳淑珍又推給吃藥導致記憶力不好,但這項説法蔡守訓會信服嗎?
香港中評社昨日刊文分析説,吳淑珍前後不一的説法等同於大翻供,也就是説陳鎮慧把“公務機要費”的帳本送到府給吳淑珍看,而吳淑珍在庭上也提到,“公務機要費”的款項,陳鎮慧拿給她,他就拿給陳水扁,這中間過程,陳水扁難道只拿錢不看帳本嗎?吳淑珍的供詞顯然對陳水扁就直接不利,法官肯定會質疑,陳水扁在“公務機要費”當中真的如陳水扁説,一無所知嗎?之後傳訊陳水扁,法官絕對會再就這問題詢問陳水扁。
陳水扁、林德訓、馬永成、陳鎮慧、吳淑珍在“公務機要費”上,是因涉及侵佔、詐領公款遭到起訴,根據特偵組統計金額高達1億5千多萬元。因此17日的庭訊,法官與檢察官都針對知不知情“公務機要費”是公款,以及將“公務機要費”放在家中時,有沒有公私款混合,並且在拿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等發票申報時,有沒有拿發票申請“公務機要費”等焦點詰問,吳淑珍漏洞不斷。
文章分析,首先,林嚞慧問到,若“公務機要費”用不完會放在哪?吳淑珍説陳鎮慧要她放在家裏,但吳淑珍卻説就算這錢放在家中保險箱,但保險箱有分上、下兩層,絕對不會搞混,又説自己沒記帳,這豈不是前後矛盾,既然沒記帳又如何知道,公私款到底各為多少,能解釋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公私款已混在一起。這麼一來這些給陳水扁當成“公務機要費”使用的錢,到底是公款還是私款?這些錢又比原來的“公務機要費”多或是少,這都是令人質疑的地方,這也已跟陳水扁直接扯上關係。
至於吳淑珍提到“公務機要費”直接送到官邸、以及“公務機要費”撥充部分都是陳鎮慧要求她的。但是陳鎮慧卻一一反駁,陳鎮慧提到是吳淑珍主動要她把錢搬到官邸,至於撥充的部分,陳鎮慧也説是吳淑珍告訴她,後來她問了馬永成,馬永成跟她説是吳淑珍提到“總統”開銷很大,又常常要犒賞你們,不撥充怎麼可以,陳鎮慧的説法等於當庭打了吳淑珍一巴掌。
另外,陳致中、陳幸妤的發票是否用來申報“公務機要費”,吳淑珍的解釋也令人懷疑。吳淑珍試圖辯解這些申報的發票,確實是用在送禮,她還爆料陳幸妤買了一套“比較貴”的童書送給辜仲諒的妹妹辜仲玉生的雙胞胎孩子,吳淑珍還提到除了禮物以外,其他的發票都是陳致中、陳幸妤先消費後她只是蒐集。
吳淑珍講到童書這段相當有意思。辜仲玉的丈夫、前中信銀財務長陳俊哲因紅火案被通緝,全家滯留日本,吳淑珍莫非是因法官、檢方都傳不到辜仲玉才説,陳幸妤買童書是送給她。
另外,吳淑珍也説不清楚,陳致中與陳幸妤用來申請“公務機要費”的發票是不是都是買給賓客的禮物,例如法官問到有一筆發票報帳資料是陳致中買Vogue雜誌,吳淑珍只好説這應該是陳致中自己買的,意指陳致中先買,再由“公務機要費”買單。
從吳淑珍冗長陳述中,雖然可以看出吳淑珍對於檢察官的問題有點趾高氣昂,回答時用“我説白話文你聽不懂嗎”、“不然錢難道要放到發黴嗎”、“不是要耍你啦”等用語,似乎是要跟檢方宣示她站得住腳,但是説法中卻漏洞百齣,不只不利自己接下來的庭訊,更直接讓陳水扁的供詞受到法官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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