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陳水扁即將下臺之際,爆發金援巴布亞紐幾內亞十億鉅額秘密經費遭侵吞的“外交”弊案。醜聞的曝光,在島內越演越烈,隨著案情發展,“掮客詐騙,政客分贓”的圖像似乎已經呼之欲出,但當事者個個都把責任推給別人,令人除了痛心,更感憤怒!同時,令人憂心的是,如此荒謬的醜聞,其實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究竟扁當局還留有多少爛帳,不僅值得關注,更必須追究責任。
臺灣《中央日報》今日刊登社論文章稱,這起涉及十億的弊案,在臺灣“外交”史上,縱非損失最大,但絕對是情節最荒謬,過程最可笑的一案,兩個前科纍纍的掮客和一個一向攻於心計的政客,再加上陳水扁的親信合力演出。在短短幾個月裏,就騙走了三千萬美元的鉅款,如果不是東窗事發,島外媒體披露,“外交部”不得不做危機處理,臺灣人民始終都還會蒙在鼓裏。
更可笑的是,如今,原先被鎖定為主犯之一的吳思材公開露面,除了抖出許多內幕,還爆料已被警告,不要繼續停留臺灣,否則後果自行負責。按照他的説法,這起“建交”案是金紀玖要求他幫忙;邱義仁向他保證,這是當局要求他做的事;黃志芳答應補償他一百萬美元;“建交”破局之後,他已遵照金紀玖老闆邱義仁指示,把錢匯到金紀玖戶頭,自己沒拿一毛錢。邱義仁和黃志芳隨即都舉行記者會反駁!
此次十億金援弊案,疑點重重,不僅重創扁當局形象,更造成臺灣人民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邱義仁坦承他確實主導此案,引薦金紀玖給“外交部長”黃志芳,以致造成今日這樣離譜的結果,他願意承擔錯誤,負起最大的責任。表面看來,邱義仁似乎是一肩扛起責任,然而邱義仁至今仍多所保留,以一句“現在我完全不清楚。”一筆帶過,試想島內損失慘重,豈能矇混過關?金紀玖與吳思材之輩,名不見經傳,何以能夠如此神通廣大?難道不應該徹查清楚嗎?究竟孰是孰非,在證據完全揭露之前,確實很難厘清。不過,可以斷言,案情絕對不會像邱義仁所講,他只是“因為信賴友人才受騙”那麼單純!
另據《中央日報》4日社論分析,可能性有四:其一、這筆十億金援,完全不是透過正常“建交”的管道,也不是正常方式,是否是因為陳水扁當時正身陷“公務機要費”困局,企圖借此解套,轉移焦點,或者扁當局所謂的“南線項目”,根本就是這些見不得人的“外交”爛帳;其二、陳水扁授意,或是邱義仁想要借此金援洗錢,中飽私囊,目的是為了個人使用;其三、邱義仁誤信損友,主導一切而發生難以彌補的錯誤,完全是個人的責任;其四、單純金紀玖與吳思材兩個“外交”掮客,蒙蔽當局,詐騙人民財産。
無論是上述哪一種可能性,邱義仁、黃志芳等人當然都罪無可管綰,陳水扁更是責無旁貸。如果是第一種可能性,陳水扁個人將罪加一等,非但“公務機要費”難以解決,反而另外添加一筆罪行,這是扁當局整體的罪惡共業,未來新當局就必須嚴加追究;如果是第二種可能性,“外交”機密預算雖然已經成為不肖島內外政客與掮客,藏污納垢、掩飾罪行的金庫。只要想想,扁當局近幾年來公共投資逐年減少,但預算支出卻不斷增加,造成當局財政嚴重赤字,人民財産嚴重縮水,顯然這些錢都流進政客、掮客與軍火商的口袋,非但無助於改善臺灣的處境,反而更使島內財政情況更加嚴峻,合理判斷,扁當局類似此次弊案,未來有可能繼續爆發。事實上,以往大家多半隻注意到島外的政客、掮客與軍火商,A走臺灣推動金援外交或軍購的錢,卻往往忽略這些錢有可能流入島內政客私人的賬戶內,或變成個人財産,或做為選舉經費,或流入特定的團體;如果是第三種可能性,號稱民進黨智多星的邱義仁,固然犯了識人不明的嚴重錯誤,而陳水扁也難辭其咎,竟然放任邱義仁如此恣意妄為,類似“鐽震案”與本案已經足證,邱義仁正是許多弊案的幕後黑手;如果是第四種可能性,更是制度必須徹底追究的問題,人民財産,居然成為詐騙集團的囊中物,當局失靈的情況莫此為甚。
總之,如此貽笑國際、傷害臺灣形象的“外交”醜聞,絕對不能息事寧人。政黨之不當作為,而造成黨産嚴重流失,恐怕將成為新當局刻不容緩,必須立即處理的嚴肅課題。期待新當局上任之後,務必全面清查,對於陳水扁、邱義仁及黃志芳的責任,也一定要追究到底,不容輕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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