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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司法”成政治工具 檢察官切勿當幫兇

2007年11月21日 09:5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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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秀蓮“特別費”官司案開庭審理。“副元首”以被告身分出庭,史上第一遭。臺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文説,本來是“司法”界向民眾證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無顏色”的大好機會,卻演變成呂秀蓮嗆聲“司法”不公的局面。更值得注意的是,輿論對檢察官如此起訴也多無好評,特偵組雷厲風行卻被罵得灰頭土臉,確實出師不利。

  臺灣的“司法”形象頹敗已久,過去檢察官常有難以施展鐵腕之嘆。近年來紛亂的政治氣氛中,檢察官似力圖建立獨立辦案的形象,幾個“特別費”案中,各有藍綠天王成了被起訴對象,似顯示出檢察官“不問藍綠,只問黑白”的氣魄。

  文章指出,但從法律專業角度分析,檢察官的起訴卻明顯出現標準不一的情形;呂秀蓮指責選擇性起訴,馬英九的案子中甚至發生檢察官可能筆錄不實等程式瑕疵。檢察官果真是鐵面無私,還是如輿論所批評的“一二檢察官固執造成全島不安”?

  縱使在理應非政治性的案件,例如曹興誠等人的“和艦案”中,不但被告不滿檢察官形同政治勒索,連法官都當庭指責檢察官諸多疏失。“和艦案”一審無罪判決之後,更是連輿論都為被告叫屈,勸檢察官“嘜擱(不要)上訴啦”,不要只顧自己的定罪率而濫用公權力。檢察官威風全失,何以致之?

  文章最後表示,檢察官應為“司法”清明樹立威信,不要反而在民眾心目中成了“司法”迫害的幫兇。媒體三番兩次質疑臺灣是否已成“檢察官治國”,可見檢察官形象在軟弱與濫權之間過猶不及。特偵組打老虎,不要讓人譏誚有如周處除三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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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除三害

周處(242-297),字子隱,義興陽羨人。其祖父周賓為三國東吳咨議參軍,後轉廣平太守。父周魴為東吳名將,任鄱陽太守,賜爵關內侯。

周處自幼父母雙亡,年少時身材魁梧,臂力過人,武藝高強。好馳騁田獵,不修細行,縱情肆欲,橫行鄉里。民謠説:“小周處,體力強,日弄刀弓夜弄槍。拳打李,腳踢張,好象猛虎撲群羊。嚇得鄉民齊叫苦,無人敢與論短長。”這位“少孤,不修細行,州裏患之”的七尺少年,被鄉民與南山猛虎、西氿蛟龍合稱為陽羨城“三害”。後來,這個説法傳到了周處那裏,他自知為人所厭,突然悔悟,隻身入山射虎,下山搏蛟,經三日三夜,在水中追逐數十里,終於斬殺猛虎、孽蛟。他自己也改邪歸正,認認真真拜師學文練武,這一來城內“三害”皆除。

周處除“三害”後,發憤圖強,拜文學家陸機、陸雲為師,終於才兼文武,得到朝廷的重用,歷任東吳東觀左丞、晉新平太守、廣漢太守,遷御史中丞。他為官清正,不畏權貴,因而受到權臣的排擠。西晉元康六年(296),授建威將軍,奉命率兵西征羌人,次年春于六陌(今陜西乾縣)戰死沙場。死後追贈平西將軍,賜封孝侯。

這個故事見於《晉書周處傳》和《世説新語》。明朝人黃伯羽改編為《蛟虎記》傳奇,廣為流傳,至今京劇中仍保留有《除三害》劇目。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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