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特別費”官司案開庭審理。“副元首”以被告身分出庭,史上第一遭。臺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文説,本來是“司法”界向民眾證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無顏色”的大好機會,卻演變成呂秀蓮嗆聲“司法”不公的局面。更值得注意的是,輿論對檢察官如此起訴也多無好評,特偵組雷厲風行卻被罵得灰頭土臉,確實出師不利。
相關閱讀: 周處除三害 周處自幼父母雙亡,年少時身材魁梧,臂力過人,武藝高強。好馳騁田獵,不修細行,縱情肆欲,橫行鄉里。民謠説:“小周處,體力強,日弄刀弓夜弄槍。拳打李,腳踢張,好象猛虎撲群羊。嚇得鄉民齊叫苦,無人敢與論短長。”這位“少孤,不修細行,州裏患之”的七尺少年,被鄉民與南山猛虎、西氿蛟龍合稱為陽羨城“三害”。後來,這個説法傳到了周處那裏,他自知為人所厭,突然悔悟,隻身入山射虎,下山搏蛟,經三日三夜,在水中追逐數十里,終於斬殺猛虎、孽蛟。他自己也改邪歸正,認認真真拜師學文練武,這一來城內“三害”皆除。 周處除“三害”後,發憤圖強,拜文學家陸機、陸雲為師,終於才兼文武,得到朝廷的重用,歷任東吳東觀左丞、晉新平太守、廣漢太守,遷御史中丞。他為官清正,不畏權貴,因而受到權臣的排擠。西晉元康六年(296),授建威將軍,奉命率兵西征羌人,次年春于六陌(今陜西乾縣)戰死沙場。死後追贈平西將軍,賜封孝侯。 這個故事見於《晉書 周處傳》和《世説新語》。明朝人黃伯羽改編為《蛟虎記》傳奇,廣為流傳,至今京劇中仍保留有《除三害》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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