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街上,一位女子哭哭啼啼,身旁的草席裹著死去的親人。女子説話時帶著哭腔:“這是我爹,小女子身無長物,唯有賣身葬父,還請各位可憐可憐我吧。”這類悲慘的場景,我們一般只在古裝劇裏見識過。誰曾想,此情此景在現實中也會出現?
8月23日,濟南山東省兒童醫院附近,一名舉著牌子的瘦弱女孩吸引了不少過路市民的注意。女孩名叫李曉曉,今年只有19歲,剛被齊魯師範學院錄取,為了拯救白血病的年幼弟弟,年輕的她在街頭舉牌“賣掉自己”籌錢。
這則新聞最大的看點,大概就是那位柔弱的女學生“賣身救弟”的悲壯行為。可我不禁要問,若此事不具備“女大學生”與“賣身救弟”這些吸睛要素,是否還能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那些同樣面臨難以克服的困難,但註定沒法成為新聞熱點的家庭,是否有被社會遺忘的危險?
李曉曉是幸運的。由於媒體的報道,當地民政部門為她送來了1.6萬元,她就讀的齊魯師範學院也出資5000元,再加上在輕鬆籌等平臺上的籌款,她的家庭已收到近20萬元的善款。這些消息固然溫暖人心,可一個疑問仍然縈繞我在心頭:若非新聞熱度夠高,涉事各方又是否還能做到如此“反應神速”呢?
在這起事件中表現最為活躍的,是李曉曉即將就讀的齊魯師範學院,這一現象值得我們深思。學校傾力相助當然值得鼓勵,但社會救濟並不是學校的分內之事,如此角色錯位,確實令人不安。
李曉曉需要的幫助本應來自於國家和社會依法制定的社會保障制度。只有在制度的保障之下,李曉曉們才能不必再把希望寄託在“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上。在魚龍混雜的網上,靠籌款者自己製造噱頭引發社會關注,遠不如正規化、制度化的社會救濟來得靠譜。
李曉曉在街頭“賣身救弟”時提出,願意用一生的勞務工作換取弟弟的醫藥費。這種精神固然可敬,但把力氣用錯了地方。在當下的中國,這種有“賣身”嫌疑的約定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援。
這起事件之後,我們更希望看到社會救濟制度不斷得到完善,讓越來越多的人得到幫助,而非再次讓“賣身救弟”這樣的新聞成為人們茶余飯後的談資。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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