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近日杭州朱女士目睹兒子被玩伴“欺負”,下課後便攔下兒子玩伴,拿著兒子的手,朝男童頭部連打兩下。此事引起網友熱議,母親回應稱“怕小孩子被踢壞掉了”,兒子玩伴家長則表示“我的孩子有錯我來教育”。
這條新聞在網上引來熱議,對朱女士拿著孩子手打回去的舉動,贊成者和反對者都有不少。就我個人而言,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都無法告訴孩子“打回去”是一個正確的選擇;更不可能“以暴制暴”,給孩子帶來一個錯誤的示範。有時候小孩之間的打鬧,並不是像成年人想像得那麼嚴重。小夥伴們前一秒還打得眼淚鼻涕橫飛呢,後一秒又一起玩玩具了。我想最好的做法是告訴孩子們打人是不對的,動手者應該向被打的孩子道歉。如果涉事孩子的家長積極配合,事情就會圓滿解決。但在無人主持公道,涉事家長也胡攪蠻纏,孩子還可能繼續受到傷害的情況下,“打回去”也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當然,打人永遠是不對的,但任由“肇事者”不受懲罰,反倒是老實孩子被欺負,這更是不對的。
在很多情況下,孩子之間的爭執,需要家長和老師扮演“裁判”角色。但很多成年人卻習慣於“和稀泥”的解決方式,動手打人的孩子沒有得到懲罰,挨打的孩子也沒有感受到公正。
其實,偶發的衝突永遠不可避免,但在長期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中,家長和老師卻可以在發生衝突後第一時間站出來,阻止事態擴大的同時,教會孩子明辨是非,抓住機會教授孩子正確的處事方式。
長此以往,只要不是家長自己不講道理,孩子自然會明白有成年人來公平地“獎優罰劣”。自己不必“以暴制暴”,便會越來越理性地面對衝突和爭執。(張漲)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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