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中國大地上的民事實踐,呈現當代中國的民法原理,傳承中華法係優秀的文化傳統,塑造面向未來的民法體系,是民法典編纂的重要思路
民法典編纂分“兩步走”,各分編擬於2018年整體提請審議,爭取于2020年形成統一的民法典……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正在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吸引著來自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隨著編纂時間表的公佈,一個嶄新的民法典時代正在朝我們走來。
從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到呼之欲出的民法總則,一字之差,中國走過了30多年。法律界有則流傳甚久的笑談:剛有民法通則的時候,很多人不清楚“法人”為何物,乃至有人問,法人是什麼人?有沒有生命權和肖像權?今天,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特別法人被寫入民法總則草案,迅速引起人們的關注和討論。這個細節,從一個側面見證了30多年來,中國社會從閉塞到開放,社會組織從單一到多元,民事權利從籠統到細緻,法治意識從淡薄到高漲的過程。可以説,30多年的民事立法,在法律條文變遷的字裏行間,刻寫下了中國從改革開放邁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滄桑巨變。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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