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保障未成年人網路權益重在落實
一部良好的法案只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如何真正地落實法案同樣應該引起有關部門與社會的高度關注。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送審稿)》。該法案針對未成年人網路權益保障的許多棘手問題都提出了積極的應對方案,尤其是在防範未成年人網路沉迷、禁止未成年人通宵上網等方面,更是贏得了社會廣泛的認同。然而,一部良好的法案只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如何真正地落實法案同樣應該引起有關部門與社會的高度關注。就已公佈的草案而言,其在具體實踐之中,仍需要考慮以下一些方面的問題。
其一多頭管理可能帶來執法混亂。草案將各級網信、教育、工信、公安、文化、衛生計生、工商、新聞出版廣電,共産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以及有關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社會團體,都納入了未成年人網路權益保障的責任機制當中。一方面,這固然有利於各部門齊抓共管、凝聚合力,但另一方面,這也很可能帶來職能交叉、管理混亂與責任不清,並造成在具體執法的過程中,名義上多部門負責實際上無人負責的怪相。
其二該法案在很多方面都借鑒了發達國家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常見做法,但我國廣大城郊、農村地區網吧經營的實際情況卻要複雜得多。即使平臺嚴格限制未成年人的網遊時間,但如果網吧管理不嚴,平臺仍然無法控制以成年人身份註冊的未成年玩家。我國在上世紀80年代就有地方法規禁止對青少年出售香煙,但直到今天為止,青少年買煙、抽煙現象仍然存在。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除非大費周章頻繁採取運動式檢查,執法者根本無法有效地控制經營者的具體活動。類似的執法困境,未來也很有可能出現在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當中。除了法律明確賦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起訴違法經營的網吧或網路遊戲平臺,僅靠執法部門恐怕很難真正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困境。
其三法案對於未成年人的網路保護予以了高度重視,但是,對已經引起社會強烈關注的“強制戒除網癮”現象卻並沒有給出針對性的規定。考慮到以體罰、禁閉、精神摧殘乃至電擊等戕害未成年人的方法來實現戒除網癮的機構,在當前我國的許多地方仍然存在,有關部門有必要針對治療網癮的手段進行嚴格的限定,以避免有人再打著戒除網癮的名義戕害未成年人。尤為值得指出的是,由於該法案賦予了一些部門概括的管理權力與對未成年人宣傳的權力,有關部門必須高度警惕這種權力在實踐的過程當中被異化成為某種形式的“治療班”。
截至2016年12月,我國19歲以下的網民,已經達到1.7億,約佔全體網民的23.4%,而在一些地區首次觸網的時間也下降到了10歲。這意味著,網際網路已經成為未成年人成長髮育最重要的場所。如何向未成年人提供一個有利於其身心發育的網路環境,已經成為中國社會最重要的問題之一。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不僅需要清晰的法律,還需要責任明確的執法機制、權責對等的執法機關以及社會大眾充分配合、理解的執法環境。中國有句老話,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者應當充分重視我們的社會現實,三思而後行。
(作者為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中國與全球化智庫研究員)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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