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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改革,讓“法官説了算”(新論)

2017年01月24日 15:45: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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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實質化凸顯了法官在整個訴訟程式中的主導地位,有助於法官獨立審判、法院“去行政化”,實現“權責統一”的司法改革目標

  不久前,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鍥而不捨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司法品質、效率和公信力。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戰之年,此前的全國法院審判管理工作視頻會上,提出要以司法改革為契機,推進審判管理改革。審判管理改革,關鍵在於去行政化,核心在於實現庭審實質化,讓“法官説了算”。

  庭審實質化凸顯了法官在整個訴訟程式中的主導地位,有助於法官獨立審判、法院“去行政化”,實現“權責統一”的司法改革目標。其意義已經遠遠突破了程式法的範圍,而影響到整個司法體制改革的推進,並且成為司法改革的“點睛之筆”。從各地的改革實踐來看,去年下半年以來,各地就已經在實際判決中落實庭審實質化要求,過度行政化的趨勢有所遏制。“法官説了算”,具體表現為如下兩點:一是庭審不能走過場,確保事實查明在法庭、證據認定在法庭、裁判形成在法庭;二是要充分發揮審判權對偵查權、審查起訴權的引導制約作用,使公檢法三種權力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未來,審判改革需要更進一步回應一些焦點、難點問題,比如,怎樣處理庭審實質化與認罪認罰從寬的關係,落實司法責任制與法官身份保障之間如何平衡,等等。就前者而言,需要理解“繁案精審,簡案快審”的內在邏輯。“簡案快審”提高了司法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認罪認罰從寬是“簡案快審”的具體表現;庭審實質化則意味著確保法官從“簡案快審”中騰出精力進行“繁案精審”,使司法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兩者相輔相成。審判管理應當在庭審實質化與認罪認罰從寬方面有所作為,在程式、制度以及案件分配等方面合理安排,逐步推進相關改革。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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