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岫岩的洪災死亡人數瞞報事故,一位不知名的舉報者起了非常關鍵的作用,因為他,瞞報的事實得到初步確認,也因為他,真相才被一點點撕開。令人遺憾的是,在他將這份名單整理成文件,寄給相關部門以後,長達一年的時間裏沒得到任何回復。
我們當然想知道他是誰,聽聽他的故事,而不只是一個無名氏。一個退休職工為了尋找真相,開著自己的車,6天跑了800公里,賠上精力賠上金錢,冒著風險和酷暑。但他在其中並沒有利害關係,完全是出於良知去做這麼一件事,這跟因為利益爭鬥引發的“窩裏反”,還有個人恩怨引發的舉報,有本質的不同。這種追求社會正義的精神、對公民責任的自覺意識,對維護社會秩序的高度責任感,正是我們這個社會稀缺的。
可是從保護他的角度説,我們又不希望知道他是誰,不希望媒體去報道這樣一個人。舉報者是出於良知,他的本意不是被圍觀,他也不想成為大家口中的英雄。此外,舉報者的權利也需要得到社會尊重。姓名一旦公之於眾,這份壓力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一件捂了這麼多年的事情,一旦掀開,對當地的影響不啻為一場地震,隨著調查的深入,會有多少人被波及,可想而知,那些人會怎麼看待這位舉報者,也可想而知。事實上,舉報者本人也知道,一直有人在查這份名單的來源。舉報者雖然退休了,身份相對超然,但其子女仍在當地工作,顧慮也不是沒有。
這種影響在調查之初是可以預見的,正因為如此,舉報者的行為才如此可敬。也正是因為舉報的不易,才更需要做出反思,為什麼一介草民敢於振臂一呼,偌大的官場卻沒有只言片語?到底是什麼在阻止真相的出臺?這一冷一熱中,到底是什麼在起作用?
我們倒是非常想知道,在舉報者送出舉報信以後,到底是哪個部門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裏置之不理。核查一份名單用不了這麼長的時間,在媒體跟進報道以後,鞍山市從成立調查組到得出初步結論,也不過花了幾天時間,案件本身的複雜程度不足以證明為什麼會拖這麼久。某種程度上説,正是糾錯機制的失靈導致了這起事件通過了這麼一種極端的方式大白于天下,這樣的部門應該被公開調查在事件中的責任。
舉報者值得尊敬,利他是一個社會進步的推動力,但社會不能把希望神寄託在對個人良知的呼籲上,而應該建立在責任推動上。岫岩瞞報事故的背後邏輯並不難推測,事後被瞞報,被人揭發以後又遲遲得不到處理,其中的道理都是一致的。既然他們認為一時的瞞報可以將對自己的危害降到最低,認為瞞報的獲益比將來被查處受損的利益大,那我們就得反其道而行。
公民的良知需要得到呵護,要不然,這種熱情也會消失,就會重回“事不關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掃門前雪”的公共困境之中。也只有懲處到位,責任推動才會起作用,才會讓官與民之間形成良好的生態,相互監督,共同對社會負責。(高路)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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