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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頻遭損毀 “騎車五分鐘找車半小時”尷尬如何解

2016年11月30日 10:23:48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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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騎車五分鐘找車半小時”尷尬如何解

  “又找不到車。”

  約好採訪當天,記者收到受訪者周雪梅發來的微信資訊。周雪梅説的“車”,指的便是近來很火的“共用單車”。

  在註冊成功一個半月的時間裏,周雪梅總共發起使用需求超過30次,但成功使用只有13次,約有一半的用車需求因車已被他人預定或者預約後找不到車而放棄。按照周雪梅的邏輯,“在使用過程中,定位不準、刷碼延遲等問題都能忍,唯一傷害我的便是找不到車”。

  找不到車投訴無門

  從滿心期待的好奇,到情緒激動不可控,周雪梅大概只用了10分鐘左右。

  10月初的一個早晨,陽光明媚,周雪梅第一次使用“共用單車”的“預約用車”功能。然而,很快她就發現不對勁,“按導航所示,自行車就應該在我身邊這棟樓下面,為何來回幾趟都不見蹤影”。

  幾次找尋無果之後,周雪梅決定“另辟蹊徑”擴大搜尋範圍,到隔壁寫字樓下找一找。

  “就這樣,在導航一直提醒錯誤目標點的過程中,我最終還是在隔壁寫字樓找到了這輛車,靠墻而停。”周雪梅説,“當時我就火了。按照以往經驗,這肯定又是哪位低素質用戶無視‘共用單車’的規定,圖自己省事隨便停車”。

  一個星期之後,仍然是這個地點,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不過這回令周雪梅更加崩潰的是,在曾經找到車的隔壁寫字樓也不見蹤影。

  “反覆搜尋很久之後,惱羞成怒且不甘心,再次繞回導航所指的目標點,繞著周圍的幾棟樓前前後後搜尋……很快15分鐘預約時限就要到點,還是以失敗告終。”説起那次的經歷,周雪梅竟有些咬牙切齒。

  周雪梅決定投訴,“萬萬沒想到,投訴違停需要我先掃單車二維碼。也就是説,掃不到車輛二維碼就無法舉報。明明是之前的使用者亂停車害我找不到,導致我無法完成投訴流程,結果不僅不能懲罰亂停車的使用者,還得因為我沒如約騎走預約車輛扣掉我的信用積分”。

  除了找不到車,“共用單車”還存在想用時用不上的問題。

  北京市民田樂對記者説,“共用單車”有非常明顯的“潮汐”效應。早晚出行高峰時搶不到車,閒暇時的利用率又很低。

  摩拜單車CEO王曉峰也承認,按照規定,用戶到達目的地以後,只需將車子停在政府規定的任意白線停車區域即可。但在運作期間,不時發生用戶將車輛當作私有財産,停放在自家小區、辦公樓等區域的情況。

  在記者的走訪中,“騎車五分鐘,找車半小時”的例子比比皆是。

  “跟同事一起住,公司離家三四公里,下班後同事先出門,我在公司打了一把遊戲才走回去,我到家了,他才騎車回來。”田樂向記者吐槽説。

  “對於亂停亂放的行為,‘共用單車’運營商應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或主管部門,為其提供數據,由有關部門來依法查處。我們針對不同問題,找到相應的責任人,這樣更合規也更公平一些。”交通運輸部交通幹部管理學院教授張柱庭對《法制日報》記者説。

  或成誠信試金石

  自行車被用戶隨意停放甚至帶回家、二維碼被毀、車上被貼廣告、車座被損壞、惡意破壞、私自加鎖佔為己有……作為新生事物的“共用單車”,在給出行帶來方便的同時,也遇到了各種“惡意”,甚至還有使用者將其丟進河裏。

  以摩拜單車為例,在其APP中有一個“故障上報”功能,以便用戶發現並上報問題車輛,其中包括“開不了鎖”“關不了鎖”“車輛故障”“違停申訴”等選項,目前主要依靠使用者的舉報和信用分機制來解決這些棘手問題。然而,對於一個偌大的上海或者北京來説,除非摩拜單車有充足的人手,才能在短時間內去各個地點逐一解決車輛問題。

  “我家小區裏有一輛摩拜單車已經被人私自用鎖獨佔了兩三天。”作為“共用單車”的使用者,北京大學生趙安説,“自己曾問過單車平臺,他們也感到束手無策,只能眼睜睜看這輛車被鎖在原地。”

  不過,記者注意到,目前“共用單車”運營商對違規使用者的懲罰已經很嚴格了。在摩拜單車信用分列表中,對於加裝私鎖、忘記關鎖導致單車丟失、非法移車的處罰均是“扣至0分”。負面記錄的産生,將會影響用戶的使用。比如,當信用分低於80分時,用車費用將調整為每小時100元。

  無樁的“共用單車”雖然很自由,但也少了約束,隨之而來的是監管成本的上漲。

  在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傅蔚岡看來,在“共用單車”管理方面,對有關部門來説,目前最主要的就是整治毀壞“共用單車”的行為。

  “誠信是最大的問題,同時還涉及普法。不講誠信最突出表現在一些‘共用單車’被個人加一把自己的鎖,或放家裏,或毀損,這首先在道德層面就是不允許的,涉及到社會誠信問題。目前很多‘共用單車’平臺都有信用體系,但是普及面還是太窄了。誠信社會應該建立相應體系,‘共用單車’剛好是一個試金石。”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我也接觸過一些‘共用單車’的使用者,對一些可能違反道德和法律的使用行為,他們自己並不知道。因為雖然有格式條款以及相關宣傳,但這些還遠遠不夠,很多人不仔細看條款,甚至不知道將‘共用單車’騎回家的行為涉嫌盜竊,也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違約行為。”

  針對上述問題,摩拜公司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已經和徵信機構開展了合作,“惡意濫用、損毀甚至盜竊摩拜單車的行為將影響其徵信記錄”。

  但問題是,民眾也在打問號——單憑一款單車就可以對社會誠信産生影響嗎? 

  “最終能否盈利要看國民素質。”摩拜單車創始人稱:失敗了就當做公益。

  王曉峰坦言,目前城市的騎行友好環境、自行車道的規範、信用道德體系的建立仍需各方推動,才能更好地發揮單車共用的效果。這也是以公共交通為切入點打造共用經濟的創業公司必須面臨的挑戰之一,每個城市的公共資源基礎設施建設不同,尤其對於新興商業模式,相關的監管措施不夠清晰,政府部門的作用就不容忽視。例如在單車共用領域,政府部門可以參與加強自行車道建設,鼓勵自行車和機動車並駕齊驅,並對城市文明騎行行為進行監督和引導。

  “我覺得應該讓法律活起來、用起來,針對這種惡意破壞財物的行為,用行政法規或者刑法處理,要有一個綜合的法律體系,包括民事違約、刑事法律以及信用體系,綜合來判定比較好。”朱巍説。(記者 趙麗 實習生 王曼寧)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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