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怎樣達成動物保護共識
據媒體報道,近日,在河北霸州煎茶鋪鎮榮烏高速北,幾名志願者駕車攔截一輛運狗車。攔截造成志願者所駕轎車被運狗車撞行10余米,3名志願者受傷。目前,警方已對此事展開調查。
高速攔車救狗早已不是新鮮事。據媒體不完全統計,近5年,同類事件至少發生過15起。雖然職業救狗者以及潛藏其後的灰色利益鏈已被媒體揭掉了面紗,但筆者依舊願意相信此次攔車救狗者內心的真誠。只是,真誠歸真誠,但不能“抱必死決心駕車攔截運狗車”,罔顧更多人的生命安全,無視法律。
愛狗無錯,但愛要合法。保護動物不能逾越法治的邊界,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和自由。在歷經多次民間“救狗”事件後,這一點正逐漸成為全社會共識。如果自認為在“動物保護”的正義光環之下,可以肆意對別人實施語言以及行為暴力,淩駕於法律之上,那這種以暴制暴的所謂“動物保護”,毋寧説是一種發泄的藉口。更進一步講,如此絕對地捍衛自身“伴侶動物”的價值觀、理念,與其説是關心動物,不如説是關心他們自己。
對攔車救狗者該給予怎樣的懲罰,有待於更多事實細節的查證。但可以預見的是,調查的結束並不會帶來“救狗”爭論的終結。不僅非野生動物保護與管理法規“千呼萬喚始不出”,無法為“救狗”提供解釋和規範,狗被救下之後的一系列善後問題,至今也無法得到民間“救狗”志願者及組織的妥善處理,這也是其招致公眾“行為藝術”指摘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作為社會文明的伴生物,如何對待貓狗以及如何冷靜地把握、引導由此引起的爭論,是更多的人必須面對,也亟須解決的問題。
工業革命以來,隨著技術的進步以及人類對自然支配能力的增強,人類的主要生産活動從農業逐步轉向工業,在生活場景方面,城市與農村也日漸分離。正是在這個過程中,人類對自然的態度從實用主義轉為浪漫主義,包括動物。更多人,尤其是城市中愛狗的人把狗視為家庭成員。
聖雄甘地説:“一個國家的偉大及其道德上的進步,可以從其對待動物的方式來衡量。”近些年,社會輿論對虐待動物的劇烈反應,確實折射出一個社會的進步。但要求所有人對動物的態度“同步”,顯然是不現實的。我們無法,也不能忽略人性的複雜與社會的多元差異。當原有的價值參照係坍塌,固有的倫理界限變得模糊,激烈的輿論撕裂也就不足為怪了。
動物保護將作為人類社會的一個長期議題而存在,但矛盾的解決和共識的達成,在激烈對立和自説自話中註定無法實現。關於該不該吃狗肉、要不要救狗,各方不妨給予異己價值觀更多的尊重和包容,共同尋求在現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內開展動物保護的可能性。相比高速攔車的高危險,積極投身動物保護知識的普及與宣傳,領養流浪狗等“救狗”手段,更容易得到法律與道義的認可。
對於高速攔車救狗,執法部門不應踏入法不責眾的泥沼。嚴肅執法才是對動物保護行為邊界最有力的廓清與引導。也只有在此基礎上,攔車救狗事件才能在文化碰撞中釋放正效應,而不是讓輿論場在喧囂中走向進一步的撕裂。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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