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江蘇讀大二的錢志文通過微信網店賣出了58個熱水袋,今年8月份,他從一則新聞上獲悉,自己當時售出的熱水袋屬於國家禁止銷售的電極式電熱水袋,極易引發安全事故。之後,他開始主動聯繫買家一一退款召回。錢志文稱,整個召回退款過程已花費約5萬元,而當時賣熱水袋所賺僅1000多元。目前,已收回30來個實物。
錢志文自費召回熱水袋的過程,簡直是一個絕妙的小品劇本。他一次次地召回,一次次地受到拒絕,有的買家甚至把他當成騙子,這是以喜劇的方式,來講述著關於市場經濟,關於誠信社會建設的一些道理。
一段時間以來,我們見到了太多的産品召回。像一些汽車廠家,動輒召回幾萬輛車,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僅僅從規模上講,錢志文自費召回熱水袋,簡直可以忽略不計,這種召回只能稱為“微召回”。但其意義不因規模而小,也正是這種“微召回”,給我們帶來一種別樣的啟示。如果説召回是市場經濟逐步規範的體現,那麼“微召回”的出現則是市場規範到一定程度的體現。可以講,“微召回”的出現是我們更期望看到的,也是市場發展水準的重要標誌。
按照“短板理論”,盛水的木桶是由許多塊木板箍成的,盛水量是由這些木板共同決定的,假如其中一塊木板很短,則盛水量被短板限制。如果把市場比喻成一個桶,在市場秩序以及誠信認識上,進行長板和短板劃分,那麼大公司由於受到的制約較多,相對做得好一些,可以稱為“長板”;而一些小微企業,則以其千姿百態,可以稱為“短板”。一個市場的真實水準,特別是誠信狀況,往往由大企業引導但不是大企業決定的,而是由小微企業反映和決定的。
“召回熱水袋”的真正意義就在於,它反映了以召回為表現的企業責任,從大企業向小企業的延伸。一般而言,僅僅是開了一個微信網店——這是多麼小的企業,只賣了58個熱水袋——這是多麼小的生意,固然這批熱水袋有問題,不符合國家標準,但只是一件小事,如果不召回,也不會掀起多大的波浪。可錢志文不僅自費召回了,而且嘗盡酸甜苦辣依然不改初衷。如其所講,“我覺得做完這件事,我對得起自己良心”。這是什麼?這就是一種責任意識。
這種責任意識不是單向度的,不僅僅是經營者自身美德的體現。産品召回,既是企業道德到了一定層次的主動為之,也是市場發展到一定水準的不召不行。不講汽車召回,單講“召回熱水袋”,如果不進行召回,萬一這批熱水袋出了問題,就有可能引起惡性連鎖反應。而主動召回,看似花了一筆錢,但在事實上排除了隱患,實是危機意識和契約意識的體現。而且,錢志文也表示了,會向廠家索賠,“法院判定多少就是多少”——這也體現了規則意識。在這裡,責任意識、契約意識、規則意識“三位一體”,這是市場經濟和誠信建設進步的結果。
相對於一些大宗産品的召回,“微召回”可能並不具有眼球刺激性,但它是市場經濟發展水準更真實的表現。誠然,在目前,類似“召回熱水袋”的“微召回”還顯得並不多見,這也正是其成為新聞的原因。但放眼長遠,市場經濟和誠信社會建設的進步,正以一種清晰的腳印向前延伸著。應該相信,“召回熱水袋”終會成為尋常事,在不遠的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微召回”出現在我們面前。而其到來的時間,正取決於我們推動市場規範化、誠信化的努力。(毛建國)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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