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四合院,就想起影壁連廊團團合圍、老少同堂其樂融融的老北京,而一説石庫門,人們也會立馬想起中西合璧的雕花門楣,還有亭子間、老虎窗裏發生的你儂我儂的老上海故事。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古老了五千年的中國,對新的迷戀真是於今為甚。拆舊建新,除舊布新,成了席捲華夏的城建狂潮——中東西部步調相當一致。像北京四合院、上海石庫門都似乎不受推土機的待見,讓人頓生廣陵之嘆。
就在近日,有媒體披露,1910年晚清重臣盛宣懷建造的101幢中式石庫門,位於上海天目東路、安慶路一帶的均益裏,忽然被拆了,讓周邊百姓莫名驚詫。這均益裏,還是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呢,怎麼就悶聲不響地給“移”沒了呢?均益裏的中式石庫門,氣象與別處不同,屋頂採用的是中國傳統鬥拱風格,很透露出心繫洋務的盛宣懷對“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認同。當年他家四公子曾一夜豪賭,輸掉均益裏的101套房子,一時哄傳滬上。而今,上海則要再次“輸”掉這片“活化石”,塵滿面鬢如霜、剛剛從“閘北”改姓“靜安”的均益裏,將帶著滿腹掌故、百年滄桑,從此煙消雲散,被絕然從大上海一筆抹去……
對於近些年來被抹去的大量老上海建築而言,均益裏只是滄海一粟。去年,同樣是上海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點,同樣是近百年的聯排石庫門建築,虹口區四川北路的公益坊、黃浦區淮海中路附近的光明邨,以及楊樹浦路民國時期的巴洛克式警察局,也在一片“刀下留人”的呼聲中紛紛被拆。它們都是上海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點(簡稱“三普點”),但這頂薄薄的“紅頂戴”,完全沒法當成“安全帽”使用。
事實上,據媒體披露,自80年代以來,由於城市發展需要,上海約有70%舊式石庫門里弄已被拆除。雖然很多老建築都被列入“不可移動文物”,卻最終都難逃厄運。那麼,如此接二連三地拆,誰給了開發商那麼大的膽子,敢毫無顧忌去拆毀那些“城市的靈魂”?人家胸有成竹,説辭很現成,所謂“三普點”,嚴格説就還沒有列入受文物法保護範圍,只意味著經過評估有可能成為文物。所以,拆了也就拆了,其奈我何?而且還要爭分奪秒地拆,免得真被認定為文物就不能拆了!
開發商當然是想要趕快拿地,拿寸物不存的地,拆是最容易的,一夜拆清,免得夜長夢多,被老百姓戳了脊梁骨——這樣的事情,居然也屢屢發生在大上海,真是讓人齒冷。要説國內哪個城市最有能力保護文物,恐怕非上海莫屬。然而,這個城市屢屢發生輕慢歷史、侵蝕“城市靈魂”的舉動,讓人相當失望。城市管理者,如果只重視經濟發展而不重視人文環境的保護,如果只重視經濟利益而不顧社會效益,那就是極其地不稱職。
要論歷史悠久、文物繁盛,上海和西安、洛陽、北京都沒法比,按理,人文素養較高的上海,應該更珍重自己並不算長的歷史、保護好自己。上海也確實想過保護石庫門,比如數年前“新增四個歷史風貌保護區,石庫門弄堂被納入”之類的新聞,曾讓人且驚且喜。據説,石庫門還要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理由是有利於搶救城市遺産,傳承優秀文化。
石庫門建築,大部分自抗戰以後就未有修繕,為上海人遮風蔽雨近一個世紀,自己卻一直在“拆”字圈中戰戰兢兢。再過一個世紀,它不知還有沒有殘骸可供後來者憑吊呢?已擁有厚實經濟發展家底的上海,還能不能找回自己的精神家園?
古建築是城市的靈魂,它不僅承載著一代代在這裡生活者的記憶,更是構建城市獨特人文風格的“基因”。而失去文化歷史記憶的城市,就會是失血的城市,生活于其中的市民,終將失魂落魄,蒼白、浮躁且缺乏自信與發展的底氣。保護好古建築,有利於保存城市傳統風貌和個性;毀掉古建築,就算建設再多新奇特的建築,城市也會逐漸失去個性。上海,如果徹底失去石庫門,只插燭似地林立著摩天大樓,那就真像極了紐約,像極了香港,那我們把“上海”丟到哪去了呢?我們讓鬱達夫、張愛玲的文字,到哪散發氤氳氣息呢?上海小囡又到哪尋找童年的秘密和打彈子、跳格子的笑聲呢?
今天從歷史中走來,未來始於足下。從某種意義上講,鄉村留得住青山綠水,城市盡可能的留住老建築,都是在讓靈魂的歸宿有所寄託,也是在留下心靈的棲息地。保護好老建築,就是保存歷史,保存城市的文脈,讓人們記得住鄉愁。
那麼,如何保護?並不是説,像新天地那樣,劃塊地方,把石庫門當“遺産”供起來,把老石庫門做成所謂“上海名片”,讓洋人驚艷于遠東風情。這樣的“保護”,會讓石庫門最後的煙火氣和生命力蕩然無存。其實,歐洲就有諸多仍在使用的動輒兩三百年曆史的民居建築,外壁斑駁而乾淨,木地板咯吱有聲,壁爐還燒著和祖先一樣的炭火。歷史仍活在今天的生活裏,文脈未斷,溫暖如昨。對古老建築的“活化”,其實意味著要因地制宜地對文物建築進行保護,賦予其自我的造血功能,在合理的利用中獲得新的生命。石庫門如蒙“延年益壽”,也一樣能陪伴大上海在現代化的路上踏實安然地前行……
是的,這一切要比建新樓還要大費周章,重點是,“活化”比拆除的成本大得多,要投入鉅資,且開發商沒興趣也等不起。
一拆了之,的確簡單。可“城市靈魂”又豈能説拆就拆?如果那些歷史的見證、文明的標誌都被毀了,那城市就真的空余一個個“軀殼”或“名號”了。要遏制住那些對老建築的“拆遷任性”,當務之急,至少先要在法律法規上再撐起一頂“保護傘”,讓有歷史價值的百年老建築,不再是“準文物”的尷尬身份,使官員們審批、開發商們在拆的時候,多一些顧忌。學者們,人大代表們,刻不容緩呢,請趕緊建章立制,給諸如百年石庫門等具有豐富文化內涵的老建築正“文物”之名!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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