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山西蒲縣走訪時了解到,不少村莊的養羊散戶都接到過“限期賣羊”通知,有的還被叫到鎮裏開會,限期10天內賣掉羊,否則就要被罰款。在政策的壓力下,有些養殖戶為了保住羊群被逼拖家帶口離開蒲縣躲進深山,有的則被迫將羊賤賣,可謂損失慘重。(8月8日《中國青年報》)
兩年前,農民被鎮政府鼓勵走“羊”路發“羊”財,並從貸款、技術、補貼等方面給予全方位的扶持。這些暖心政策,讓農民鐵了心似的奔在“羊”關大道上,做著美妙的致富夢。然而,誰能料到,兩年後的今天,鎮政府卻突然以封山禁牧之名發佈“限期10日賣羊令”,讓農民致富美夢戛然而止。就此事而言,當地鎮政府的富民政策為何朝令夕改?政策風險為何讓養殖戶獨自承擔?這些無疑具有反思與解剖價值。
封山禁牧,是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是造福子孫後代的大好事。山西蒲縣屬於呂梁山生態脆弱區,封山禁牧尤顯重要。但是,無論封山也好,還是禁牧也罷,終極目的都是為了提高民眾的幸福指數,倘若因封山禁牧便置百姓利益於不顧,一刀切式地強制執行“限期10日賣羊”,顯然背離了封山禁牧的善意初衷。更何況,兩年前倡導養羊的是你,如今發佈“限期賣羊”的又是你,無疑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眾所週知,搞好農村牲畜養殖並非易事,既要具備場地、食材等硬體,也要掌握防疫、消毒技術等軟體,特別是防疫、消毒技術的精通更離不開多年的積累。而蒲縣個別鄉鎮的養殖戶剛剛摸到養殖技術的門道時,就被通知限期賣羊,令人不解。何況,很多養殖戶兩年積累下的幾百隻羊,要求在短短的十天內賣完,加之現在並非羊兒膘壯價高的秋冬季,怎能不低價拋售呢?“進價1000多元一隻的綿羊,在鄉鎮幹部的督促下,被羊販子以均價不到300元的價格收購用車拉走了”“100多只羊一共才賣了兩萬多元”,不但讓養殖戶血本無歸、欲哭無淚,更是碾碎了他們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憧憬與信心。
然而,從新聞中我們可以看出,“限期賣羊令”並非蒲縣政府文件中的要求,而是個別鎮政府在執行過程中,擅自壓縮了時間、擴大了禁牧的地域範圍,並將禁“羊”品種擴大化,比如將禁牧品種由山羊擴至綿羊。可見,“限期10日賣羊”,看似是為了“完美”完成任務,實質是行政之手干預市場的權力任性與以賣代管的懶政思維。反思與解剖“限期10日賣羊令”個案,顯然不能止于就事論事的有責必問,更需吃一塹長一智地對執政為民過程中的功過得失進行深刻審視,從而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民生觀、利益觀。(屈金軼)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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