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有償舉報精神病 呼籲“寬泛科普”
近日,四川成都雙流區衛計局發佈了一則關於獎勵提供精神病患者線索的消息,稱爆料人如果提供行為異常人員線索,則可獲得50元獎勵,如果經過專業鑒定被確診為精神病患者,則再獎勵300元。(7月17日《海南特區報》)
此消息一齣,立即引起了輿論的一片譁然,有網友質疑會引起“全民精神病”恐慌,也有網友持理性看待此舉的出發點,兩極化的觀念交集,似乎又引出了另一個議題:在對待精神病患者方面,有償舉報能否合理舉證?
精神病和其他身體疾病有相同也有不同。相同的是,精神方面的絕大多數疾病,是與身體功能的失調相關的,而最終的診治程式,往往需要醫療手段的干預才能得到控制。不同的是,精神病的認定,很大程度是依據行為症狀對社會、對他人、對自身的危害性。
換句話説,如果要舉報疑似精神病患者,是建立在這個人的行為不當的基礎上,若沒有造成明顯危害,那麼認定此人有無精神病就是沒有必要的。
站在這個層面而言,網友的“全民精神病”焦慮其實是對有償舉報的誤讀。此次成都市雙流區衛計局所做的,其目的是為了加大對隱匿精神病患者的排查,進而幫助他們享受與政府相關的補助與治療,從出發點上來説,是極具善意的。
不可否認,引起公眾焦慮的原因,是當地衛計局工作確實存在“瑕疵”。此前當地衛計局公佈了“11條問題清單”,對於精神病症狀的表述過於寬泛,所使用的也並非專業性語言,從科普的角度來説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作為政府部門公開發佈的“新政策”,至少在表述上是不嚴謹的。但是這並不代表“舉報精神病有獎勵”沒有可取之處。公眾的焦慮無非是擔心會出現“被精神病”,或者説是如何界定精神病的問題,其實,大可不必在此糾結。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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