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急救人員拒抬病人不全是醫德問題
最大的問題不是急救人員該不該抬病人,而是如何保證在急救過程中有專職的擔架工。
7月9日淩晨5點,家住北京通州的一位81歲老人出現腿腳僵硬等病症,老伴丁女士撥打120請求送醫。急救人員趕到後,自稱抬不動老人,要求家屬找人抬病人下樓。80歲的丁女士花20分鐘找到鄰居和保安將老人送醫,病人錯過最佳治療時間。7月12日,北京120急救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稱,急救人員考慮到患者的安全,需要其他人的幫助,才能抬患者下樓,整個過程沒有違規行為。(《京華時報》7月13日)
類似案例之前也有發生。如2014年,廈門市家住7樓的陳阿婆突發重病,老伴趕緊撥打120。陳阿婆身高1米55,體重60公斤左右,4名急救人員以“沒有義務抬病人下樓”為由,拒絕將阿婆抬下樓。相關人員對此的解釋如出一轍:急救人員的做法並沒有錯。
然而公眾很難理解,明明有現成的急救人員,何以不將其抬下去而“尋求外援”?這不是缺乏醫德還是什麼?不過,從專業和職責來講,這樣的指責未免情緒化了。抬與不抬,都可能會陷入誤會。一方面,若是120帶了收費的擔架工,可能遭“收費過高”的指責;若是不抬,則又會被斥為無醫德。
抬病人有一定的專業技能和體能要求,再加上不確定的風險,這些都讓急救人員對抬病人很慎重。在一份網路調查中,70%的人認為“急救人員怕承擔抬運病人過程中出現意外的責任”,16.7%的人認為“急救人員怕出力”。可見,即便從旁觀者的角度,都認為“意外責任容易出現”,更何況作為當事人的醫護人員?
如此看來,最大的問題不是急救人員該不該抬病人,而是如何保證在急救過程中有專門的擔架工。若不能填上“誰來抬人”的責任短板,抬人糾紛依然會大量産生,並將醫務人員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
在發達國家,救護車到府急救,一般都有隨車的擔架工,根據實際情況收費。針對國內急救普遍沒有擔架工,並且沒有明確收費標準的情況,在全國和地方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提議,給每一輛120急救車配備兩名或以上的擔架工。同時提出,120齣車前,應該主動詢問病人或家屬是否需要再派護工,以免造成資源浪費或不必要的糾紛。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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