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來自吉林省的林立諄(化名)賣掉了家鄉的房子,在海南省三亞市選購了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想要給年邁多病的母親作療養用。但是,2015年4月,他的房子卻被認定為違建遭到強拆,三十多萬元的購房款血本無歸。他們找開發商要錢被告知經營困難,控告政府部門被法院駁回起訴,51名住戶的上千萬購房款均打了“水漂”。據《京華時報》報道,在三亞,僅同一小區,和他有同樣遭遇的,就有一千多戶。
三亞這一被認定為違建而要求拆除的小區,並非沒有任何手續,小區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取得了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文件,報建手續辦了70%。只是樓盤落成、居民入住,手續沒走完,於是就成了違建。開發商倍感委屈,質疑政府強拆行為不合法不合理,但執法部門關於違建的認定卻也屬實;住戶聯合起訴,但行政處罰決定的雙方是三亞市執法局和開發商、投資公司,住戶不是相對人。看上去這就像個死結。
這個局面用譴責“受害者”的邏輯,可以解釋為住戶貪圖低價,明知手續不全還買。如果止于親友間的警示提醒,倒也無礙,但如果作為對公共糾紛的分析,卻模糊了焦點。至少在三亞的案例裏面,地方政府為樓盤背書的角色不可忽視。比如,銷售人員一度宣傳,“副市長都來為我們站臺宣傳”,這是政府信用製造的一重錯覺;邊審邊建,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文件也走下來了,説明當地政府對小區的建設情況心知肚明。一棟小區拔地而起,審批程式一度按部就班,它本身傳遞出默許樓盤建設的資訊,這是另一重錯覺。
這些年,開發商為了儘快實現資金回籠,邊建設邊送審成為許多地方通行的潛規則,未批先建、事後補齊手續的也不在少數。因為土地財政,地方政府通常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些本來抱有疑慮的購房者,看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發放的實實在在的審查文件後,誰還會懷疑呢?如果行政執法部門覺得有理有據,那麼該追問:高樓起來的時候,執法部門去了哪?
市場經濟裏面存在著諸多資訊不對稱,所以政府的存在才有必要。政府有監管之責,得以第三方的中立角色來彌補資訊不對稱的溝壑,這樣的市場才能給人以穩定的預期。人們買房置業、投資炒股等各種社會化行為,建立在政府信用的基礎之上,對市場的評估才可靠。我們呼籲公共政策不能朝令夕改,與要求三亞政府為樓盤背書的信用不能説丟就丟,強調的都是同一個邏輯。
法治經濟只是市場經濟的一個講法,忽視了信用的重要性,在程式上佔理的政府部門,反而可能在公共信用上反噬自身。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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