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剛,需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對在全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真正使黨的組織生活、黨員教育管理嚴起來、實起來”。據大數據平臺統計顯示,這是習近平總書記首次論述補齊黨內制度短板。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並將制度治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確要求作為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擺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解決從嚴治黨問題,最根本的是嚴格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進行制度建設,不斷增強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制度的嚴密性和科學性”“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等等。習近平總書記這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明瞭制度治黨的重要意義和方法路徑,為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指明瞭方向。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建黨95年來,我們黨在制度建黨和制度治黨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以黨章為根本的黨內法規,為中國共産黨領航中國不斷取得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的一個又一個勝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等制度短板也日益凸顯。比如,在某些領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滯後於實踐發展和形勢需要;有些制度過於抽象籠統,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可操作性的規定;還有些黨內法規制度公信力、約束力弱化,甚至淪為擺設。針對這些制度短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度建設“既要有實體性制度又要有程式性制度,既要明確規定應該怎麼辦又要明確規定違反規定怎麼處理,減少制度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推進黨的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正因為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制度治黨,三年多來我們黨的制度建設取得了巨大進展。2014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全面闡述了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基本目標,明確了今後幾年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體現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全面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努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選人問題;深入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促進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制定實施《關於加強和改進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意見》,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落實《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集中治理“裸官”……這些具體改革舉措的出臺和落實,不僅補齊了相應的制度短板,更增強了黨員幹部制度治黨意識。
實踐證明,補齊制度短板必須拿出改革創新精神,敢於對那些不適應形勢發展的制度進行改革再造,善於對那些不太健全、執行也不力的制度進行創新提升。具體來説,一要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予以梳理和清理,廢除部分制度、更新部分制度、迭代部分制度,始終保持黨內法規制度與時代同步、與現實同步。二要持續深化黨建制度改革,重點解決制度建設滯後、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三要強化制度落實的過程管理,使制度真正成為黨員、幹部聯繫和服務群眾的硬約束。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制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種行為。”
“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加強制度建設,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黨方式。我們必須帶著問題意識找出制度短板,並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這些短板,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科學的制度保障,確保中國共産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堅強領導核心。(南方日報評論員)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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