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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鎘污染,應正視百姓之擔憂

2016年04月11日 15:09:0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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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江西省新餘市環保部門對當地第三水廠水源採樣監測時,發現鎘污染物超標。4月6日晚,經過國家、省環保部門和地方政府、部門日夜地毯式排查,發現袁河上游段有一企業排污口正在向袁河下游排污。目前,該企業法人代表已被控制,污染源已切斷,進入仙女湖污染水源已經得到控制。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當源頭之水遭遇污染,特別是被污河流還承擔著居民用水之重任,就更加不能掉以輕心。如今,污染企業的法人代表已被控制,污染源已切斷,事態已初步得到遏制。但是,仍需緊盯第三水廠取水口的水質,即時檢測一次,密切關注水質變化態勢。更重要的是,面對已經開始發酵的傳言謠言,當地百姓想知道水源是從何時開始污染的?污染持續了多長時間污染程度如何?如何防止水污染再度重來?百姓的身體健康會受到怎樣的影響?面對百姓對水質的擔憂和惶恐的情緒,政府釆取了不少措施,答疑釋惑,亡羊補牢,取得了一定成效。

  眾所週知,譽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新環保法,從2015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其中有諸多亮點,比如,降低公益訴訟的門檻、實行按日計罰不封頂等等。換言之,就是通過提高違法成本使企業不敢污染。可是袁河上游段這家企業為何置若罔聞,居然敢堂而皇之地排污口朝向袁河?被查獲後當地政府在通報中居然羞羞答答地不點該企業的名,還想為其隱匿?試問這背後到底有何貓膩和玄機?對製造污染水源的企業,給以最嚴厲的處罰也不為過,企業名字更應該第一時間點出來,以真相慰民心,減少猜疑。

  新環保法不是紙老虎,也不是棉花棒,而是殺手锏,對污染企業必須零容忍,必須讓其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有句法律名言説得好:“法律不得使違法者通過違法行為而獲利。”面對民生衣食住行等領域,相關執法部門應該加強事前登記備案,加大過程監管盡力消害於無形,事發後應及時嚴格執法形成震懾效應。總之,要以重拳讓違法者懾于違法成本而不敢違法,而不是因違法成本低而敢於挑戰法律,如此,涉事企業不僅會受到觸動,其他企業也會引以為戒。

  水是生命之源,民眾日常生活離不開水,一旦飲用水出現問題,正常的生活秩序就被打亂。保持供水正常,就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此前一些地方出現自來水水質問題,因應對不力,導致民眾嘖有煩言,甚至整個城市人心惶惶、怨氣鼎沸,就是一個教訓。於此而言,應該把供水當成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保證不出差錯,一旦有了意外,就迅速啟動預案,用事實真相和有力措施及嚴格執法等,盡最大程度減少水污染對民眾所造成的影響。

  “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寒”。許多時候,小細節背後藏著大問題,偶然發生的事例蘊含著必然邏輯。袁河污染事件看似偶然,但其背後一定暴露出值得反思的問題。無論企業還是個人,傷害公共利益的事不能做;對於事關民生的大事,監管部門更需高度警惕不法分子,將防範做實、做細,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升級思路、刷新理念,提高行動力,才能減少乃至避水污染事件出現。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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