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近日,北京朝陽法院針對188個執行案件,向269個未執行判決的單位及個人集中發送了“限制消費令”,這批“老賴”中還有歌手張行。
欠債不還,把法院判決當成耳旁風,最後生生拖成“執行難”,這就是“老賴”最大的本事。“老賴”是誠信機制上的一顆毒瘤,他們戕害市場誠信、透支民間信用、蔑視法律權威,其惡果,是引發“競相比無賴”的“破窗效應”。
如果任由耍賴是“老賴們”的通行證, 守信是守信者的墓誌銘,那誠信守法自然就成了奢望,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的價值信仰,也會因為“老賴”的種種劣跡消解殆盡。從這個意義上説,拿出“新處方”治理“老賴”頑疾,在全面法治的時代確屬必要。
此前,國家工商總局已實現與最高人民法院專線網路的聯通,歸集了170萬名“老賴”的身份資訊。現在,億萬中國網民可通過各地法院建立的“老賴”曝光平臺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及其詳細資訊。事實上,自2015年以來,“老賴”的日子就不好過了:2015年7月,最高法修改司法解釋,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購買機票、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車票;2015年10月,最高法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全力做好第四季度執法辦案工作。近日,《人民法院、銀行業金融機構網路執行查控工作規範》頒布,“老賴”的銀行卡將被看得更緊……線上曝光、線下限權,一道道緊箍咒密織起理性而有序的懲戒網路,讓老賴在市場經濟的版圖上寸步難行。
而北京朝陽法院深合網際網路思維的創新性“限制消費令”,贏得網友跟帖點讚聲,無非以下幾個因素使然:一則,俗話説“民無信不立”,“老賴”如一鍋粥裏的幾粒老鼠屎,大家對之激憤已久,依法懲戒順應民意;二是相較于道德上的“黑榜”,“限制消費令”的殺傷力更大、更直接,包括出行與置業、乃至子女及家庭消費,都囊括在內;三是用上“網際網路+”思維,當事法院同時向攜程、去哪兒、途牛三家網際網路旅遊服務公司發送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協助對限制消費人員具體消費行為予以限制,這在全國法院尚屬首次。
讓“老賴”的信用污點,轉化為市場經濟中的“消費制衡”,這種法治痛感,必然會傳導為誠實守信的制度他律。當然,從民意期待來看,可能還應做好兩點:一則,“限制消費令”的觸角可以更廣泛一些;二來,類似創舉最好能上升為全國層面的統一制度。權力部門與制度建設聯手,誠信體制與司法機制合力,讓“老賴”寸步難行,信用自然如遍野春風,又何愁誠信中國不能“忽如一夜春風來”?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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