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剛剛作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創造出這個網路流行句式的“3Q大戰”,近日或將迎來“艱難的結局”。26日,360訴騰訊壟斷案二審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從庭審罕見地由央視和湖南衛視進行直播,可窺見這場糾紛的熱度。不管最終結局如何,這場被稱為“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的官司,都有著標誌性意義。這不僅是這個企業或者那個企業輸掉或者贏了一場官司,更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中國網際網路業界的發展取向。
恰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布萊克法官的判詞:“不受限制的競爭將産生最經濟的資源配置、最低的價格、最高的品質和最大的物質進步,同時有助於創造一個有利於維護民主的政治和社會制度的環境”。反壟斷最終的目的,是為了鼓勵進步。不管官司的輸贏,如果誰因為必然會有的結果而失去了創新精神,誰才是最終的輸家。
更何況,相對於傳統的鋼鐵、汽車、飲料等領域,這一爭議是發生在新興的網際網路世界。在這個領域,即便曾經紅極一時的微博,不到5年也一派頹勢。從雲技術到大數據,這裡仍然充滿創新,仍然在向著未知邊界不斷拓展,如果固守在一畝三分地,即便有著壟斷的優勢,也難免會有“田園將蕪”的一天。
中國網際網路已經進入了“巨頭時代”,數家市值千億的公司成為領頭羊,這本身就是市場激烈競爭的結果。而3Q大戰背後的深層次問題,與其説是壟斷,不如説是大型企業的“創新惰性”。不管是靠超龐大用戶群而“複製”成功,還是靠一個領域的成功而攻城略地,如果憑藉的僅僅是平臺之利,搞橫向同質化競爭,那贏再多的官司,輸掉的也將是整個未來。
實際上,正因為是“巨頭”,所以更需要對行業有更多責任,對社會有更多擔當。回顧中國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豈“慘烈”二字了得。如社交、團購等新模式,一齣現就變成“紅海”。津津樂道于模倣創新、微創新,在核心技術與完全模式創新上卻乏善可陳。在這方面,不管是騰訊還是360,或許都該看看自己走過的路。
實際上,網際網路領域有著廣闊的藍海,與其把精力耗費在無謂的拉鋸、無序的爭端之上,倒不如更多研發有著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産品、更多想想用戶的使用體驗,一起促成一個開放、競爭、有序的網路市場,才能讓網際網路真正走上康莊大道,面對未來可能會有的競爭。
馬雲曾説,企業創新不是為打敗對手,而是跟明天競爭。同樣,希望這場壟斷之爭,也不是為了打敗對手,而是目光望向明天,那裏有更多更好的網際網路産品,更有整個中國網際網路産業的未來。(舒天烈)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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