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近日強調保外就醫不能以政治因素考量;如果決定要做,一定要由專業的醫師診斷後,認定無法在監獄內為適當治療,才能考慮保外醫治,否則就會變成變相假釋。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8月31日針對扁案發表評論指出,馬英九的一番話,等於直截點出了綠營鼓吹保外醫治的真正企圖。讓陳水扁保外就醫,既屬法律問題,也是獄政管理上的公平問題;得了便宜還賣乖,似乎也蠻符合陳水扁的一貫風格。
評論摘編如下:
馬英九近日親上火線,以他“法律人”的專業,解釋保外就醫、在監就醫、戒護外醫、移送病監等司法處置之間的不同。同時強調保外就醫不能以政治因素考量;如果決定要做,一定要由專業的醫師診斷後,認定無法在監獄內為適當治療,才能考慮保外醫治,否則就會變成變相假釋,這是違法的。馬英九的一番話,等於直截點出了綠營鼓吹保外醫治的真正企圖。
受刑人也是吃五穀,在獄中患病的機率,可能還比自由人為高。所以任何國家和地區談獄政、談人權,如何處置患病的受刑人,都該是重要的檢驗標準。尤其人之常情,利用生病的理由,躲麻煩、躲譴責、躲勞役,甚至躲刑期,鐵定是獄方經常面對的難題。也因此,島內“監獄行刑法”才會對受刑人病患,作出如此細密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幾種司法處置中,在監就醫、戒護外醫、移送病監,都仍處於監禁狀態;唯獨保外就醫,則可讓受刑人長期在非監禁狀態中進行治療。陳水扁自己也是“法律人”,自然懂得這裡頭的“眉角”;這些日子以來,他不斷提出這類聲請,不過也就想圖個變相假釋。否則,扁一家都是醫生,病情符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也該心裏有數的。
其實,扁案懸宕數年,社會還在等答案;陳水扁或扁家,顯然已經不打算合作,走正途來換取刑期減免了。相對的,陳水扁曾經戒護就醫4次;獄方特約醫師,為他看診多達54次;他的女兒、女婿也曾入監為他看牙、看關節炎。試問:如果今天是一位尋常受刑人,能有這麼多的便利和要求嗎?所以讓陳水扁保外就醫,既屬法律問題,也是獄政管理上的公平問題;得了便宜還賣乖,似乎也蠻符合陳水扁的一貫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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