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一邊一國連線”與本土社團發起連署“特赦”陳水扁,民進黨在這項連署行動展開之際,中常會便忙不迭的決議,要求黨公職人員在黨未做出公決之前,個人應避免參與連署。臺灣《中華日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民進黨中央這項決議,顯示民進黨仍與陳水扁“剪不斷,理還亂”。本土社團、扁係和吳淑珍一連串形同威脅恫嚇的動作,使民進黨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
社論摘編如下:
陳水扁是否應該“保外就醫”或是“特赦”?綠營始終炒作不斷,特別是最近一個月來,吳淑珍揚言不讓陳水扁保外就醫,“就帶人到凱道抗爭”,並聲稱擁有資助綠營要角選舉經費的帳目和簽收單;又有“扁係立委”在“立法院”連續88次追問“應不應特赦阿扁”?挺扁本土社團更要求民進黨及“臺聯黨”立委,連署催促馬英九“特赦”陳水扁,還計劃拜會民進黨主席參選人,針對“特赦”陳水扁表態,否則不排除反輔選。
這一連串形同威脅恫嚇的動作,使民進黨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民進黨如果完全置之不理,擔心吳淑珍會真的公佈名單;民進黨如果呼應連署,又擔心會被輿論抨擊,所以只敢主張“移監服刑”或“保外就醫”,而不敢貿然支援“特赦”。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目前沒有任何決議要求特赦”,民進黨不用“自取其辱”。
民進黨為什麼態度保留?主要是時機和條件都未具備,社會氛圍也未形成。就法的方面看,“特赦”是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臺灣地區領導人可以依“憲法”行使“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也就是罪刑宣告確定之後才有所謂“特赦”問題,但陳水扁還有偽證、瀆職、貪污等案件尚在審理,司法程式並未走完,何來“特赦”?
就理的方面看,陳水扁矢口否認貪瀆,更咬定受到政治與司法迫害,既無悔意也不認罪,扁家匯往海外的鉅額犯罪所得,更未在陳水扁認罪下悉數主動匯回,在此狀況之下,若還將其“特赦”,其誰能服?
再就情的方面看,陳水扁于2010年12月移到臺北監獄開始服刑,至今還不到1年4個月,已有二次戒護就醫紀錄,觀其就醫情況,臺北監獄的醫療設備,應足以療治其“病況”,必要時一樣可以戒護就醫,是以應無移監服刑或保外就醫的迫切需要,更遑論“特赦”。何況,臺灣高達5萬名受刑人中,較陳水扁病情嚴重者大有人在,如果陳水扁可以因病“特赦”,其他受刑人豈不要比照辦理?
事實上,民進黨不是不了解,“特赦”陳水扁議題,背後勢必有人操作,以陳水扁為盾牌,實際卻衝著民進黨而來,其目的就是要形成壓力,借由“立委”被迫表態,使民進黨中央不得不跟進。特別是有意參選黨主席的人,都必須對陳水扁保外就醫或是“特赦”等問題具體表態。
無庸贅言的,以陳水扁為精神領袖的“一邊一國連線”和本土社團,希望向民進黨施壓形成風潮,再驅使民進黨使力,將“特赦”陳水扁演化成藍綠對抗議題。諷刺的是,民進黨明知這種策略缺乏合理性也沒有正當性,無法達成讓陳水扁出獄的目的,反而會對民進黨造成更大的傷害,但在獨派壓力下卻又不敢正面表態。
但可以預見,不管民進黨借“立委”或有意參選黨主席人士,最後都不得不表態支援“特赦”陳水扁,惟其説法會有高度的技巧性。與貪腐的陳水扁難以徹底切割,眼看著就要成為民進黨的歷史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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