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5名臺籍詐騙犯被從肯亞遣送至大陸,臺灣官方一片不滿之聲,民進黨人士更是反應激烈,對此,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11日發表點評文章説,以民粹及情緒來應對國際詐騙案,只會使臺灣自陷困境。
有人會因這5名臺灣人既被肯亞法院判決無罪,而認為大陸不應從肯亞手中把他們送到大陸。其實,這五人和五月間被從肯亞遣至大陸的45名臺籍詐騙犯一樣,都是以在肯亞從事沒有執照的電信活動為案由,才被判無罪。至於他們透過通訊方式向大陸民眾進行詐騙,則未在肯亞的審判範圍內。
早在2011年12月,針對菲律賓把14名向大陸民眾行騙的臺籍詐騙犯遣送至大陸,對法律知之甚詳的前臺當局副領導人呂秀蓮即指出,此係“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行為”。由於他們的犯罪行為地在外國,犯罪結果地在大陸,依國際法的屬地主義,大陸有權對他們進行審判。呂秀蓮還表示,如果這些人被爭取回來臺灣,終究是無法可罰,會被釋放。她認為臺灣應該理性思考,不要意識形態化。
果然如呂秀蓮所説,今年4月從馬來西亞送回臺灣的20名詐騙犯,一下飛機即獲得無罪釋放,輿論譁然,這絕對不是社會希望這些詐騙犯遣送回臺灣的用意,更不用説大陸如何看待如此情況,又豈能寄望大陸放棄把臺籍詐騙犯送到大陸。
針對這次5個人的問題,蔡英文辦公室、臺當局“行政院”、陸委會紛紛表示“司法管轄權無可退讓”、“司法管轄權沒有妥協餘地”、向大陸“抗議”、批評大陸“傷害臺灣人民感情”。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更是揚言要“強硬以對”。設想如果是臺灣人民在日本行騙,而受害者是美國人民,日本把犯罪者遣送至美國受審,蔡英文當局、民進黨人士也會批日、批美,強硬以對嗎?
不容否認,在外國從事向大陸民眾詐騙的臺籍詐騙犯,已讓臺灣蒙羞。國民黨執政期間,確有多名臺灣人經大陸同意送回臺灣受審,那是因為雙方都執行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現在蔡當局因拒“九二共識”,使得該協議受挫。執政當局如何讓在國外的行騙者繩之以法,以及恢復執行兩岸的相關協議,才應是不容蹉跎的工作。否則鼓動向大陸強硬,行得通、做得來嗎?這種民粹風格用來困擾過去的國民黨執政者,曾有選票效果,但民進黨已執政了,蔡英文不是説他們是解決問題的當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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