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臺資深媒體人王尚智的評論文章指出,媒體産業的主菜,其實在“資本”與“經營”,從來都不該是小明星的緋聞或破節目的動態。但臺灣很習慣從“攤販夜市”角度思考問題。就連媒體報道,往往也只對自身産業的枝微末節大驚小怪,或者從道德抽象層面做文章;忽略了臺灣媒體背後風起雲湧,來自資本端的格鬥競爭之激烈,已經快要到暴雨驟降的時刻!例如,臺灣媒體産業鏈上下游的“外資”,此刻應該都已經在“搶著脫售”!
評論説,外資對臺灣媒體市場的研究分析,幾乎全都給予前景“負面”的評等結論。除了廣告市場未見擴大外,掌握現金流最上游的“有線系統”,靠著“向訂戶每月固定收費”的金雞母,卻因為長期缺乏投資創新,近5年來收視群逐漸流向網路的MOD、IPTV;加上NCC決議,未來分眾有權選擇“頻道套餐”,連帶影響下游所有“衛星頻道商”今後版權分成收入。外資評估衝擊可能高達3成!因此,中嘉系統與東森電視的股權交易或海外信託轉讓,不會拖太久了。
評論指出,來自4G電信的資本巨鱷們,跨入媒體的購並或合作也都已經展開,郭臺銘、頂新魏家、蔡明忠、徐旭東都希望從電信伸入“媒體內容加值服務”,以媒體內容強化電信事業競爭力。但各方勢力都面臨“同搶一小杯羹”的難堪!臺灣才2300萬人,幾乎連北京、東京一座亞洲主要都會城市的市場規模都不到。這是臺灣行動電信必然的“投資不歸路”!電信資本的媒體投資熱雖洶湧,卻必然帶著保留和疑慮。
評論指出,相較最近媒體資本的格鬥競爭,卻沒有人再把錢投往“新聞”!有,也是投新媒體的資訊整合平臺。新聞一向是“受限于地域、用過即丟、無法延伸複製”的經營紅海。臺灣過度熱衷投資新聞,往往僅為滿足經營者的“社會地位愉悅”,造成臺灣媒體內部重心錯位,無論經營管理及資源配置,幾乎無不傾斜于新聞!
評論説,“娛樂創新”是此刻亞洲資本的潮浪主流,臺灣則依舊停滯。放眼大陸、日韓泰各地媒體,無一不是以鮮明的“節目、戲劇”做為創新核心。由此帶動強大的“經紀、商演”,並且載入跨國分區的“品牌、贊助”新收入模式。一條鞭管理,高效而嚴謹!甚至歌手明星的市場價值,也將其“資本化、股債權化”處理,以此清晰且輕易的展開跨國合作及網路新媒體的立體擴散。
評論指出,臺灣內部卻始終擔心“壟斷”,致使媒體資本規模受限,“矮小”到根本難以進入亞洲平臺上拼鬥。造成低成本、破碎,且欠缺版權回收價值的節目投資,全然都是“夜市地攤貨”!幾個媒體資本交易一陣風雨,結果仍是“你丟我撿”的氣味較高,産業市場難以推升。臺灣媒體何時才會有“資本輸出、經營模式輸出、節目創意輸出”的可能?(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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