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老作家黃春明,應邀到臺南成功大學臺文館參加“百年小説討論會”,在臺上演講“臺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頻遭該校臺文係副教授蔣為文拉布條抗議和叫囂干擾,氣得76歲高齡的黃春明衝下臺和他理論,差點打起來。
蔣為文的布條上寫的是:“臺灣作家不用臺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奇怪的是,他用的也是中文,“國”字還用簡體字。這個鬧劇只能指出一件事實,公開干擾、羞辱黃春明,他代表的不是他個人,而是成功大學的恥辱,是臺灣整體教育界的恥辱。
最可鄙者,蔣還説他坐在臺下實在“聽不下去”,才會做出抗議舉動。可他的布條卻是事先準備好放在身邊的,毫無疑問是預謀來鬧場。這就是“臺獨”最會的強辯硬拗之辭,極為無恥。更為可恥的是成功大學。蔣為文搞“獨”不是一天了,成大卻以他為榮,請他做“臺語文測驗中心”主任,還設置“臺文係”,全力推廣“去正書檯”,為“臺獨”做思想奠基工作。
一個如此不懂禮節和待客之儀,不懂得傾聽和尊重別人言論的人,漫説沒有資格忝列大學講堂,連當個文明人都不夠格。但臺灣是極錯亂的,很多人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一天到晚卻喊愛臺灣,很可恥!“臺語”與普通話只有音調不同,同文同義,怎麼也丟不掉中國。
站在“臺獨”立場的蔣為文講得對,要“臺獨”,怎能一直用外來“政權”的文字?同文不是不可以建立多個國家,但臺灣那麼小,而且吃了幾十年塑化劑和起雲劑,愈來愈小,若沒有自己的語言文字,怎麼對抗日益強大的中國大陸?怎麼區分敵我內外?像蔣為文這種人,在臺南絕對是一炮而紅,將來絕對是臺南“領頭羊”。更可怕的是,“臺獨”控制了法院,罵“臺獨”是犯法的。“臺獨”可以罵中國人可恥,中國人據此責其可恥是不行的。法院説蔣是主張禮義廉恥,是社會改革者,批評“臺獨”是誹謗。
其實這次吵的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誰都知道臺語要成形成字不可能,“臺獨”也知,但他們要的不是“臺文”,是日文,他們要用“扁假名”。看“臺獨”的組織、網站,都在談如何恢復日本菊花徽,如何勸離滯臺“支那人”,柔性不行則以武力,嘉義市府官員就説給阿里山車禍死難的“支那人”不要太多錢,臺灣駐南非外事人員也參加“臺獨”儀式,唱“臺獨”歌曲……
對照另一個姓蔣的臺灣人——蔣渭水,他在日本殖民統治之下,創立文化協會,寫了一篇著名的《臨床講義》,將臺灣喻為一位病患,稱其原籍是“中國福建省臺灣道”,而其遺傳則是“明顯地具有黃帝、周公、孔子、孟子等血統”。正因受日本殖民之苦,蔣渭水在讀總督府醫學校時,就與人合請一位大陸老師來學習漢語,説堂堂的漢民族怎能不懂自家文字?
看到今天的臺灣,蔣渭水肯定會説:“可恥!”(宋東倫(臺灣) 著名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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