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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把寬頻網路建設當成大事來辦

2011年12月13日 09:3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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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島內寬頻網路建設的問題,近日也成為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政策辯論議題。臺灣《經濟日報》今日針對此話題發表社論。社論指出,目前各方對於高速寬頻發展障礙的焦點大抵環繞在速度過慢、價格過高、“中華電信”拆解及第四代行動通信(4G)執照發放過慢等4大面向上。要排除這些障礙,必須處理幾個結構性問題,才足以釋放出發展能量。

  社論摘編如下:

  高速寬頻網路的普及與效率,是影響産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共識;島內寬頻網路建設的問題,近日也成為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政策辯論議題。這顯示,島內寬頻建設落後的現象已受到重視,是一個令人振奮的發展。 

  目前各方對於高速寬頻發展障礙的看法或有出入,但焦點大抵環繞在速度過慢、價格過高、“中華電信”拆解及第四代行動通信(4G)執照發放過慢等4大面向上。要排除這些障礙,必須處理幾個結構性問題,才足以釋放出發展能量,迎頭趕上日、韓等競爭對手。 

  以技術作為分野,高速寬頻網路又可分為以光纖到戶為核心的固網,以及4G為核心的行動網路,而兩者均涉及新世代網路的鋪建,而非現有設施的升級,光纖網路建設更是重中之重,因為即使要提供4G服務,其後端仍須仰賴光纖網路。在電信自由化之前,當局本可以公共預算,像鋪馬路、接水管一般,分區分段的把光纖及4G網路鋪滿全島。新加坡正是以這種方法,把光纖網路當成公共建設,以公共資源作為興建主力。

  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也訂出2015年時80%家戶可用光纖的目標,但要用什麼方式達成,卻令人霧煞煞。臺灣電信自由化已10餘年,“中華電信”形式上已民營化,既然當局未提出以“公務預算”投入的決心,那就要由民營電信業者負起這個重責大任。問題是,民營業者投入人力物力從事光纖建設,提高了地區及産業競爭力,卻未必能保證獲利雨露均沾,自然限制了意願,遑論配合政策在5年內完成。這種公益與私益間意願落差的結構問題,卻不見相關部門提出以預算補助等創造誘因的具體方案。 

  事實上,目前光纖網路建設幾乎只有“中華電信”一家在推動,除了承繼于“電信總局”時代的使命感,也是因為主要股東交通部的關切,以及為保有既有優勢的不得不然。相對的,其他電信業者投入意願不高,除了取得管道不易,也與“中華電信”之間對於租用管道、機房的價格與條件談不攏有關,但若無法填補前述公、私益間的落差,即使拆解了“中華電信”,也只是解決部分問題。更何況,一旦推動拆解,可能連目前唯一的建設動能都會消失。當局應嚴肅檢討的,實是市場誘因不足的問題。 

  再看4G的發展,目前各方關注的是發照時程仍然落後,但其實還有另一個重大障礙,那就是基地臺的建設;因為無論是現有的3G還是未來的4G,行動寬頻服務的速度要夠快夠穩定,不只要靠傳輸與交換技術的改進,基地臺的地址及密度也很重要。但近年來,各界對於基地臺的電磁波影響頗有戒心,造成建設困難,連公部門機關也不願配合政策,開放架設基地臺的空間。若此一問題不解決,即便到了5G時代,“塞車”狀況還是會一樣存在。 

  寬頻建設的問題很多,但到底應由哪個機關負責解決,卻也是模糊不清。主管電信業的部門一方面以監管為己任,近幾屆委員對媒體監管的興趣,似乎又高於電信産業。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最近成立了一個“數字彙流辦公室”,但從名稱就知道是一個任務編組的臨時單位,以這樣的結構做為推動高速寬頻的核心,其困難度之高不難想像。如果當局認為高速寬頻是人人必備的通訊基礎設施,那麼負責交通建設也同時控股“中華電信”的“交通部”,應該可以多出一些力量。 

  我們希望,三位臺灣地區領導人參選人對高速寬頻建設的重視,並非只是一時的選舉話題。無論誰當選,都應該當成一件大事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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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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