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打掃衛生的保潔大姐告訴記者,幾乎每天都會有旅客將使用過的火車票丟棄。殊不知,如今購買火車票實行的是實名制。別看那個黑色方塊的二維碼上面的圖案雜亂無章,你的個人資訊可都藏在裏頭呢。(新疆都市報12月1日)
又是一年春來到,又到一年春運時。明年春運首日車票的開售,標誌著我們已經提前進入了猴年春運的節奏。旅客隨手亂扔廢舊火車票的習慣由來已久,但隨著火車票實名制度的推行,廢舊火車票很有可能成為個人資訊洩露的一條途徑。當洩露風險越來越高,社會危害越來越大,而相關法律規範體系卻依然缺乏之時,如何保護好個人資訊的安全,為個人資訊洩露“打好補丁”,已然成為我們必須考慮和重視的問題。
對於12306來説,它可能是除了公安部門之外、少有的幾個可以掌握幾乎全中國人身份資訊的機構。但如果非要把12306或是廢舊火車票説成是個人資訊洩露的罪魁禍首,未免有些過於牽強。在資訊爆炸的網際網路時代,無論是電信公司,還是保險公司、物業公司,甚至於醫院、銀行、社交部門、工商部門、會計業什麼等等都能夠輕易的掌握個人資訊。2013年央視3?15晚會的一個曝光重點是網際網路及移動終端的個人資訊保護問題。網易郵箱和部分手機APP軟體紛紛因為收集和非法利用個人資訊而被點名。
而據商務部統計,2014年我國的電商交易額達到13萬億,網上金融交易、網上購物等商業活動給公眾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網民個人資訊洩露也隨之成為一個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無論是用戶主動提交、網路服務商對用戶行為的跟蹤,還是手機應用軟體獲取、雲服務獲取,都存在著個人資訊洩露“黑洞”。
近年來,各國都曾經發生過個人資訊數據庫被駭客盜取甚至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的惡性事件,導致用戶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資訊中所蘊含的巨大商業價值,也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在高額利益驅動下,採取非法手段買賣和獲取公民的個人資訊,甚至有些廠商將其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作為商品對外出租出售。倒賣公民個人資訊似乎已經成為一個産業鏈,而不法分子利用個人資訊行為製作假票、假證、辦卡、行騙、甚至勒索的行為,則是讓廣大民眾苦不堪言。
不過我們不必談虎色變。就拿火車票來説,從實名制初期的條碼到升級為二維碼,有關部門對其採用專門的強加密技術,對存入其中的所有資訊進行統一加密處理,而且定期變換加密方式,具備極強的保密性。加上我們自己妥善處理自己的車票,丟棄車票前對車票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必要處理,把二維碼塗黑,或者將車票帶回家後自行粉碎銷毀,就不會再給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機。
我們也不能因噎費食。由於缺乏完整的個人資訊保護法律規範體系,我國的個人資訊保護極易出現矯枉過正的情況,從而危害到網際網路和軟體産業為消費者提供個性化服務的步伐。在保護個人資訊這一大命題下,讓渡一定的個人資訊是我們得以享受網際網路資訊時代帶給我們的個性化資訊服務的必要代價。
只有通過源頭上堅決杜絕,對相應的公司和企事業單位的資訊保密工作必須要有嚴格的規定、嚴苛的監督制度和嚴厲的懲處措施;加大對中間環節的打擊力度,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它適合當下資訊社會對於公民資訊泄漏的需要;提醒和督促老百姓重視個人資訊安全並妥善保管,才能解決目前資訊泄漏的亂象,才能使公民個人資訊安全得到更全面的保護。(台灣網網友:朱丹)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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