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宣佈停止禁食之後,核四風暴的引信已暫時解除;而馬英九當局宣佈核四停工,未來不經“公投”通過不得商轉的決策,也確實從實質上化解了反核者的疑慮。但封存核四遺留下許多亟待處理的問題,卻不能等閒視之。
臺灣《經濟日報》3日社論指出:頭一個問題,就是核四近3000億元(新台幣,下同)的負債,該如何處理?這筆巨債原本不是問題;一旦核四商轉,即可從發電收益中逐年提折舊而清償。但依眼前的狀況,核四商轉遙遙無期,這筆負債即求償無門,必須另辟財源。由於臺電目前負債已十分接近其凈值,再添加此巨大的呆賬,將立刻宣告破産。
當然,臺電是公營事業,而且幾乎獨力承擔全臺灣的供電責任,臺當局勢無可能坐令其破産,必定會設法彌補其赤字。但這近3000億的負債必須償還乃是鐵的事實,最後也只有兩個手段來籌措:其一是由臺當局的預算支應,換言之,就是全體納稅人承擔;其二是提高電價逐年回補。然而目前全臺灣民眾聞漲價、通膨而色變,恐怕主政者也會投鼠忌器。
第二個問題是,若核四遲不商轉,在封存的過程中仍會持續發生維護費、折舊費及鉅額的利息,這又該誰來埋單?目前無人聞問,想當然又是要苦主臺電承擔。
但臺電的唯一收入就是電價,因而實質上又成了全臺灣用電者共同的責任。不過,由於封存核四乃是一項政治決策,與用電人並無直接關係,因此臺電理所當然應要求臺當局編列預算支應,如此也可消除社會大眾對調高電價的疑慮。
第三個問題更受關注,那就是核四封存後,臺灣的供電是否會出現缺口而造成限電的情形?以及與之並行的,臺灣的電價究竟會上漲多少?
對此二者不論臺灣行政部門還是臺電都立即從最負面的情況設想;有一説2016年就會出現缺口,也有人言之鑿鑿電價將調高10%,或更進一步厲聲恫嚇會上漲40%。這些説詞大部分是為了嚇阻反核四行動而發,目前核四抗爭既已告一段落,各方當可更理性地探討此一問題。
事實上,當前面兩個問題都合理解決,臺電的負擔一時之間不會增加,則在供電缺口達到一定規模之前,並無調高電價之虞。因此或者到2016,或更往後,到2018年之前,臺電不能因核四封存而主張調高電價。問題就只剩下究竟何時會出現供電缺口了。
這兩個供電缺口日期的差異,主要在於對未來經濟成長率及電力需求的設定不同。但這兩種設定都不精確,因為二者都是靜態的,假設臺灣人民的用電方式不變,這卻是個極不合理的假設。
為什麼呢?因為島內民眾目前的用電方式是全球最不可取者。統計明確顯示,臺灣每人平均耗電率亞洲地區第一,幾與全球對能源最揮霍無度的美國並駕齊驅。
一個幾乎全無自有能源的地方,何以有如此荒謬的行徑?理由十分簡單:因為人是理性的,而臺灣的電價、油價是亞洲最低,所以我們才毫不吝惜地隨意揮霍如此珍貴的地球資源,並製造大量二氧化碳加速地球暖化。事實上,核四之所以興建,正是為了滿足這一群浪費能源者永遠無法饜足的需求。
今天,在環保人士的大力推動之下,反核行動如火如荼;但只要民眾對珍貴能源的浪擲毫無節制,少了核能,排碳更多、荼毒鄰近小區更烈的燃煤、石油發電廠會如雨後春筍一般到處出現。
如果環保人士可以轉個念頭,努力鼓吹將臺灣的電價調整到亞洲的平均水準,藉以將每人平均耗電量也降到亞洲平均水準,則臺灣的供電缺口或許20年之間都不致發生。
若更進一步,讓環保意識往上提升,達到先進國家和地區的每人平均耗電水準,並進而積極選擇乾淨無害的再生能源代替火力發電、核能發電,臺灣會成為一個人人稱羨的典範。倘能如此,核四即使永久封存,也創造了最高的價值。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