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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公佈捐款明細揭露出的政治黑幕更可怕

2010年11月30日 08:06: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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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水扁原本宣稱,今日將公佈他在8年的臺灣地區領導人任內,對民進黨及相關候選人的約15億元(新台幣,下同)捐款名單。扁辦説,扁案所有涉案金額合計約11億2千萬元,但即將公佈的捐款達15億元。支出(捐款15億元)大於收入(涉案金額11億元),可證陳水扁並未貪污。

  臺灣《聯合報》30日發表黑白集文章指出,陳水扁方面的這種説法大有問題。一、所謂扁案金額11億余,只是檢方已起訴的部分,但不能證明扁只貪污了11億余,極可能只是金山的一角而已。二、即使陳水扁捐出的15億皆出自扁案金錢,但不能説把貪污的錢捐出去即不是貪污,只能説收款者拿到了貪污的臟錢。三、陳水扁捐款倘是在“政治獻金法”實施後,收款者更必須負是否合法收受的法律責任(如不得收現金,須經由專戶)。

  文章指出,陳水扁公佈其捐款明細,反而揭露了一個可怕的政治黑幕。足可證實:陳水扁高居“總統”的勢位,非但濫權貪污,且也大力聚斂各種金錢;他自稱捐款15億,即可證明他有借金錢來操縱權力關係的實力與行徑。陳水扁在民進黨中非但權位至高無上,財力亦如此嚇人,這種“黑金架構”,能不令人驚駭不置?

  過去國民黨黨産頗受批評,但至少是經由黨內體制運作,且對外亦尚有相當的透明度。如今陳水扁私庫裏裝滿這麼多不清不楚的錢,不論進出皆由扁珍二人黑箱操控;這種“黑金操作”最後使得整個民進黨受到陳水扁一人的“權/錢”支配,“共主”加“金主”,這豈不比黨産更污穢,更可怕?

  文章最後説,如何防止“金錢向權力集中/再用金錢收買權力”的黑金結構,應當是臺灣未來“立法”應當考慮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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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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