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的社論説,尊重“國會”是最基本的民主素養,這個最基本的道理,最近這一陣子的張俊雄“內閣”幾已讓它蕩然無存。而最諷刺的是,讓張“內閣”出醜的竟是曾經在就職典禮聲稱,將秉持傳達立場,擔任照本宣科的“科長”角色的“新聞局長”謝志偉;而張揆在“國會”備詢不論是縱容或是無能,對這位幕僚的行徑可謂是束手無策,一個基本紀律都做不到的“內閣”,能期待它有作為嗎?
民進黨當局執政七年多,更易八位“新聞局長”,除少數幾任較無爭議外,多數都淪為黨派惡鬥的急先鋒。結果理應是“發言人”的“新聞局長”,一再變身為民進黨的發言人,無不以與在野政黨衝突為己任,而於今尤烈。不是民進黨員的謝志偉,卻一直是民進黨造勢場上的“名嘴”,不論是順口溜、數來寶或饒舌歌,罵起國民黨來永遠像連珠炮般酣暢淋漓,造勢場上的喝采,讓他即使穿上西裝、站上“國會”議事堂,都無法叫他回過神體會“發言人”職司何事。“新聞局”島內業務最重要的不過是宣導政策,偏偏任何政策落入他嘴裏,不帶罵就不叫宣導,最明顯的例子,“法務部”為宣導反賄選在“新聞局”共同舉行的記者會上,謝志偉直接點名:查賄要以有黨産的政黨為主,讓一旁的“法務部長”施茂林尷尬不已。
施茂林的尷尬可能不是謝志偉的發言,完全違反“法務部”檢調中立、查賄不分顏色的基本立場;施茂林的尷尬很大可能是:謝志偉怎麼這麼直截了當地擺明瞭執政黨的居心?若非如此,他不會在謝志偉連番違反“國會”內規杠上“立委”後,事後還向謝志偉豎起大拇指表示敬佩。
社論批評説,有這樣的“法務部長”,無怪乎“財政部”次長能臉不紅氣不喘地在公務開會時,要求屬下分配“入聯公投”聯署書的責任額;更聽任所屬公營行庫為入聯宣傳捐輸,還要為民進黨“立委”選舉號召貸款客戶籌募獻金,至於此舉是否有暴露貸款客戶資料之虞,想來“金管會”大概也是沒意願主動了解調查;當然,還有一個屢屢引爆爭議的“教育部長”杜正勝,與謝志偉宛若難兄難弟,杜、謝面對爭議,毫不羞愧,還理直氣壯地説,國民黨怕臺灣意識抬頭,碰到他倆就會“上杜(吐)下謝(瀉)”,如果杜謝兩人竟狂妄地把自己的粗魯蠻橫與臺灣意識畫上等號,那是侮辱了絕大多數的臺灣人。
謝志偉在自己的“新聞局”鬧,是丟“新聞局”的臉,橫豎“新聞局”的臉早被幾任“局長”丟光了,不多他一個,謝志偉説得一點都沒錯:死豬不怕開水燙。但是,謝志偉以政務官身分列席“國會”備詢,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社論指出,“國會”議事堂既不是“新聞局”記者室、也不是電視“call-in”節目的攝影棚、更不是選舉造勢的舞臺,這裡是“憲法”明定的最高民意機關,依“憲法”行政首長“有責任”向“立法院”提出報告,朝野“立委”“有權利”向行政首長提出質詢,行政、“立法院”的權利與責任清清楚楚,沒有模糊含混的空間。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那更不用提了,凡“立委”指定答詢者,首長不得拒絕,凡“立委”沒指定者,不要説“部會”首長,即使“閣揆”都沒有主動搶答的權利。
更甭提當“行政院長”張俊雄三番兩次要謝志偉,好了、夠了、甚至以肢體動作示意謝志偉下臺,謝都能置若罔聞,我們不禁要問:到底誰是“行政院長”?難不成臺灣行政機構多了一個新的任務編制:地下“行政院長”?
坦白講,為了入聯拼選舉,臺灣上下就跟著兩個人團團轉,一是黨政合議的陳水扁,至少他還是臺灣領導人;還有一個就是謝志偉,謝志偉是什麼呢?不就是個“新聞局長”嗎?但是,當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提出兩岸經貿開放政見時,第一時間為謝長廷設下“五大前提”,定性定調的既非陳水扁,也非張俊雄,而是謝志偉,他不是地下“行政院長”是什麼?而且,還是民進黨的地下“行政院長”。
社論最後表示,謝志偉的角色錯亂,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民進黨執政七年多來最大的問題,民進黨當局始終視而不見,甚至坐視、放任問題擴大,並以此做為勝選延續政權的策略,我們必須提醒執政黨、提醒還有一點點意識自己是為全民服務的政務官:不要把人民當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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