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路上出現了多則曝光呼和浩特市明澤未來城建好不到3年就要拆遷的帖子,引發眾多網民跟帖、議論,網友們又曝光了9歲被拆的海口“千年塔”等“短命建築”。(8月4日《京華時報》)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規定,重要建築和高層建築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一般性建築為50—100年。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英國建築的平均壽命132年,美國的建築壽命74年。而數據顯示,我國建築的平均壽命只能維持25—30年。對比之下,我國建築物壽命既未達到《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的要求,也與國外建築物的壽命差距明顯。城市面貌日新月異,而與城市美麗景觀相伴的,卻是高樓大廈紛紛夭折。網民熱曬各地“短命建築”,表達對建築短命的痛心與憤慨,無疑值得反思。
建築物壽命過短,浪費社會資源,造成大量建築垃圾與巨大的環境威脅。分析建築短命的成因,思考延長建築壽命的對策十分重要。除了“樓脆脆”、“橋垮垮”這樣的豆腐渣工程需要譴責以外,非品質原因的建築“短命”現象凸顯決策者的權力任性,更是戳到了城市規劃短視病的痛處。
《城鄉規劃法》規定,城鄉規劃不能因為地方領導的變更而變更,不能因為個別領導的意見擅自修改。但是,由於政績評價體系不完善,領導變更頻繁,有人認為前任領導制定的規劃方案,不能顯示政績。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圖隨意更改城市規劃者不在少數。城市規劃儼然陷入了“領導一句話就變”的“過家家”怪圈。不少建築遠沒有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就被人為拆除。既浪費社會資源、勞民傷財,也打亂了城市總體規劃部署,導致城市規劃缺乏連續性、前瞻性;滋生了不少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與爛尾工程。
投資2.5億興建的瀋陽五里河體育場建成18年被拆除;建成僅9年的海南“千年塔”淪為“短命塔”;福州中央商務區範圍內新修學校、住宅被拆遷;南昌建成13年的四星級酒店被爆破。而呼和浩特市明澤未來城建好不到3年就要拆遷,又將為中國“短命建築死亡名單”繼續添磚加瓦。更有甚者,有的建築“出生即死亡”,尚未竣工即拆除。這樣的規劃短視病例子可以信手拈來。
城市規劃如同過家家,經過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項目,因為要開工形象工程,説拆就拆,無疑與《城鄉規劃法》精神背道而馳。正如有論者所言,一拆一建的過程就是製造GDP的過程:拆也GDP,建也GDP。
雖然民眾對城市規劃朝令夕改,官員人為製造“短命”建築十分不滿。但是由於政績評價體制不完善,制度設計失靈,導致法不責眾,官員違規成本太低。“領導一句話就變”的短視規劃病一直沒有得到根治。納稅人對製造“短命”建築的敗家子行為義憤填膺,決策者卻充耳不聞,還躺在形象工程政績沙發上沾沾自喜。
對照《城鄉規劃法》,各級人大加強規劃執法監督檢查,查處城市規劃違法行為,也是治療規劃短視病的一劑藥方。但是由於各種權力利益關係盤根錯節,監督力度難免會有所削弱,而且人大未必敢對同級政府與官員説“不”。
在我看來,要遏制建築“短命”,就要改變“領導一句話就變”的規劃生態,具體説來,有兩項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績評價機制,豐富政績評價內涵。多從民生角度看政績,少以形象工程論英雄。保持對官員政績考核的連續性與長效性,增加官員違規成本,約束官員的非理性政績衝動,防止一些地方脫離實際、盲目擴大城市規模,修正官員隨意變更城市規劃的短視政績觀。二是強化民眾對城市規劃的參與權、監督權、評價權。讓億萬雙眼睛盯緊城市規劃與“短命”建築。不能聽任領導拍腦袋決策,隨意調整城市規劃,無謂消耗社會資源。
面對城市規劃不斷變更,新建築紛紛“短命”的尷尬。如何前移監管關口,做到科學規劃,精細監管,洗刷“最大建築浪費國”的恥辱,值得反思。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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