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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土地問責應是監管發力的開始

2011年07月08日 13:47:00  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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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下午,國土資源部網站公佈2009年度土地問責結果。結合2009年度土地衛片(衛星實時照片)執法檢查,依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有關規定,給予2個設區市、29個縣(市、區)政府44名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紀律處分;相應給予2個設區市、26個縣(市、區)29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紀律處分。(7月7日新華社)

  隨著73名負責人因違法違規用地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等紀律處分,首次土地問責終於在公眾殷殷期盼中“靴子”落地。由於此次問責是依據2009年度的衛片執法檢查結果展開的,為了確保問責精準,以及被問責的地方政府心服口服,國土資源部、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根據分工,事前對違法事實、數據進行了認真的審核、認定,才使得此次“動真格”的問責姍姍來遲。

  此次土地問責著實體現了國家捍衛18億耕地紅線的決心和意志,體現了依法實事求是、確保不枉不縱的原則性,這無疑會對社會傳遞出“耕地紅線、高壓帶電”的警示信號。但是,無論“兩年後”的遲到問責如何嚴厲和精確,依舊改變不了耕地被佔的既成事實。因此,在充分肯定問責警示作用的同時,還應當反省監管時效性缺失留下的無奈遺憾。

  眾所週知,土地違法行為造成的是保命耕地的流失、政府公信的重挫和農民利益的被侵,其負面影響遠非其他違規違紀行為可比。即使事後糾正,但勞民傷財的損失無從彌補。因此,要有效捍衛耕地紅線,必須從及時有效的監管入手,在保持對土地違法實施嚴厲問責的同時,更應認真反思滯後問責暴露出的制度缺陷,制定出防患于未然的可操作性措施。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當年違規、兩年後問責”的背槁攆船式尷尬。

  事實上,從開發者産生圈佔耕地的念頭到違法事實的既成,中間無疑會遭到當地農民的阻撓和立項、評估、審批、建設等諸多程式環節,政府完全可以在某一環節通過有效監管讓違規佔地流産。因此,要真心捍衛耕地紅線,監管部門應及時出手,這和“確保食品安全必須從源頭控制”是一個道理。

  要捍衛耕地紅線,必須首先提高各級政府珍惜和保護土地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從機制上改變土地財政的現狀。其次,要加強對土地部門履職狀態的跟蹤問效,讓土地監管者有職、有權、有責,斬斷土地違規中的利益鏈條。其三,放大保護耕地“基本國策”的宣傳和震懾效力,變土地問責“風暴”成為土地監管常態。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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