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叫李勁松的律師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李勁松在總結了29家上市房企今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以後,提出質疑,説包括萬科和SOHO在內的知名公司,大量拖欠應該上繳的土地增值稅金,總金額至少高達640億元。消息一齣,立刻譁然,有媒體的熱議,也有房企的反駁(5月6日《中國廣播網》)。
實際上,房地産開發商欠稅不繳,早已成為一個“古老”的話題。細心的人不難發現,近年來,無論是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還是二三線城市的房地産市場,凡稅務部門公告欠稅“老賴”,房地産企業總是榜上有名,而且佔據著榜單的絕大部分席位,更令人氣憤的是,即便房地産商在銷售的黃金時期,不差錢的賺錢時段,仍然欠(稅)並快樂著。
對於房地産企業因長期拖欠國家稅款變成“釘子戶”,社會輿論常從道德層面進行激烈討伐,把追問的矛頭指向地産商對社會誠信度和責任感等方面。然而,道德的大棒並未敲醒“見稅就欠”的房産商,房地産行業欠稅局面並未因此有半點改觀。或許,我們應該更多地追索這種現象背後的制度“病原體”——在超級暴利的情況下,他們為何欠下如此天文數字級的稅收?
現在,房産商們手中都捧著一本欠稅“葵花寶典”,這本欠稅“秘笈”,詳細告訴房地産開發商對付稅務部門的手段。換句話講,房地産企業欠稅的“法寶”,早已成為行業的顯規則。
就拿土地增值稅來説,按照稅法規定,開發完畢後,方能清算繳納稅收。但是由於目前房地産企業實施滾動開發,也就是説這一期開發還未完成,下一期的開發已經開始,有的房地産企業開發週期10多年,因此,就將土地增值稅變成了永遠不用繳稅的稅種。這裡面當然有制度上的缺陷,不過,還有些情況是故意欠稅,是亟須國家職能部門警惕的。
比如房地産開發商每開發一個新樓盤,就要成立一個項目公司進行管理。而一旦樓盤銷售完畢後,這些項目公司便很快會被登出,這種“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經營手段,使得欠稅甚至偷逃國家稅收變得暢通無阻。還有,由於現行樓房銷售模式多為預售制,所以,稅務部門必須依據開發商預先估算應繳稅款的額度進行預繳,但開發商出於“自利”本性,能低估就低估。在隨後的結算中,開發商又抬出會計準則,收入確認的要件(銷售方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轉移給購貨方),來搪塞稅務部門。這樣一來,即便購房者的按揭貸款進入了開發商的賬戶,他們也時常以風險沒有完全轉移為藉口,死不承認到賬的預付購房款為營業收入,繼續欠繳國家稅收。
既然我們已知道了房産企業欠稅的“寶典”,國家職能部門就應將之全部撕破,片甲不留。具體講:一方面,稅務部門要修葺土地增值稅的徵管方式,將欠稅的制度性管涌及時補上;與此同時,還要架構起聯動機制,對房地産企業成立項目公司,進行嚴格監管,凡沒有繳足國家稅款者,一律不準登出和成立新的項目公司。此外,在營業稅徵管方面,在加大徵收力度的同時,相關立法部門有必要專門就會計準則的收入確定條款,進行重新修改和完善,以保障國家稅款的足額入庫。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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