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週刊報道,江蘇省丹陽市糧食局職工姜和娥,先後遭3次關押,累計關押達10年,一直被關在鎮江市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病科收治。家人索要病歷遭到拒絕。她表示,此事緣于多年前向上級單位舉報時任糧管所所長貪污糧食問題,此後她還赴北京陳情被抓回。
又見“被精神病”,權力用自己的肆無忌憚反覆讓民眾見識什麼叫視公民權利為草芥。為“確保姜和娥長年住院醫治,杜絕其非正常陳情”,丹陽市政府每年補助糧食局10萬元作為專項經費,在這樣的慷慨大方背後,花錢買平安的齷齪心理昭然若揭,而為這筆交易買單的卻是公民的10年光陰。
這些年,我們到底見識了多少“被精神病”的案例?那一串長長的名單讓人都不願意回顧,而更讓人絕望的是,名單還在延伸。有些話我們已經説了無數遍了,權力不能違法胡來,權力要尊重權利,政府要善待公民……“被精神病”層出不窮的現實逼得民眾不得不機械地重復。第一次或許會讓人家坐立不安,第二次或許會讓人家心神不寧,第三次充其量也就能讓人家臉紅一下,等到到了第N次,再猛烈的口水板磚也不過是權力眼中的“浮雲”,權力已經對網友的指責有了免疫力。
與種種“被精神病”的駭人聽聞的消息相伴隨的,是少見官員為這樣的鬧劇付出代價。“被精神病”帶給公民的是動輒幾個月甚至是幾年十幾年的痛苦,但無論是在幕後導演這樣鬧劇的官員還是作為主要出鏡人員的醫院,即使是被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被罵得狗血噴頭,最終也可以全身而退。別説事前監督,甚至連事後問責都成了奢談。
《精神衛生法》的難産不能繼續成為掩蓋醜聞的藉口了,我們真的擔心,在這樣一波波的侵襲下,我們會喪失了應有的警覺和抗爭的勇氣,直到有一天對這樣公然踐踏公民權利的行為聽之任之甚至是視而不見。對於那些習慣於濫用權力者而言,這顯然是莫大的福音,于我輩小民而言,這顯然不是什麼好消息,畢竟,誰也不願意成為下一個姜和娥。
[責任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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