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光鮮的環保成績不能讓養羊農民埋單
環境保護和民生看似矛盾,難以兼顧,其實並非如此。幫助養羊農民完善配套措施,改善圈養環境,達到養羊標準,不是就能兼顧環保與民生了嗎?
“鎮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內必須把羊賣掉,否則就要罰款。”山西蒲縣養羊戶陳齊不願意賣掉自己5年來苦心養大的140多只奶羊,帶著家人趕著羊,躲進了鄰縣的山裏。因為“出了蒲縣地界,只要在其他縣封山禁牧區以外的地方放羊”,就能保住他的羊。跟陳齊一樣的遭遇限期賣羊令的農戶還有不少。在限期賣羊令的壓力下,農民席全保把兩年前就已價值9萬多元的羊,以兩萬多元的價格賤賣了。(央廣網8月8日)
要求農民限期賣羊,源於蒲縣開展的 “封山禁牧專項整治行動”。政府規定“嚴禁任何人在野外放牧山羊”,“凡在野外放牧山羊的,每只羊處以100元的罰款,並限期變賣處理”。而據村民介紹,2014年縣裏鼓勵農民發展養殖業,併為養羊戶提供貸款。可在農戶養羊進入正軌、勁頭正足的時候,政府的一紙禁令卻讓農戶蒙了。如此朝令夕改,農戶該如何適從?
整頓行動禁放的是山羊,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綿羊和奶羊等品種也被一刀切地禁止。當地官員解釋“之所以讓部分綿羊養殖戶賣羊,主要是因為很多農戶散養綿羊達不到縣裏規定的養羊標準,比如圈舍不配套、飼料儲存條件不達標等”, “這個肯定要取締”。這種看似合理,但除了取締、禁養這樣乾淨利落、快刀斬亂麻的手段之外,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是否也應該讓農戶有完善配套措施的餘地,而不至於讓他們的致富夢在一夜之間徹底斷送?
政府要求農民在10天內賣掉所有的羊,這種手段和方式是否合理,面對的爭議最大。雖然政府方面否認限期賣羊令的存在,雙方各執一詞,但有農民趕著羊舉家逃往鄰縣,有農民賤賣羊卻是不爭的事實。“限期賣羊令”背後最核心的問題莫過於,面對任性的權力,誰來照顧農民的感受,又怎樣保障農民的切身利益?
公開資料顯示,蒲縣屬於呂梁山生態脆弱區,生態承載力有限,封山禁牧是保護當地環境的必要舉措。而且,該縣的封山禁牧工作開展已經有16年,取得的效果還不錯。當地開展封山禁牧整頓行動,有很充分的理由,在環保工作越來越重要的當下,也很有必要。可以説,封山禁牧有無可置疑的正當性和正義性。但是封山禁牧的正當性,並不等於催逼農民賣羊的正當性。
一味強調民生,為了發展經濟、實現脫貧致富而不惜以破壞生態壞境為代價的發展是有毒的發展,也是不可持續的發展。但在加強環保過程中,漠視民眾權益,讓底層民眾為所謂的環保付出高昂的代價,也會消解環保的正當性和正義性,使其無法得到廣泛的理解和支援,從而喪失群眾基礎。而沒有群眾基礎的環保,也將舉步維艱。環境保護和民生看似矛盾,難以兼顧,其實並非如此。幫助養羊農民完善配套措施,改善圈養環境,達到養羊標準,不是就能兼顧環保與民生了嗎?
實際上,《山西省封山禁牧辦法》也有明確規定,要求封山禁牧“應當堅持統籌規劃、以封為主、禁牧與圈養、恢復生態和保護農民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試想,如果封山禁牧令面對的不是沒有多少話語權、處於社會底層的養羊農民,而是能夠貢獻一筆不菲稅收的大企業,催逼著農民賣羊的官員們還能夠這般強勢,如此乾淨利落嗎?“限期10天內賣羊令”的目的,恐怕在於完成一份光鮮亮麗的環保成績單,但它卻以犧牲底層民眾的權益為代價,讓底層民眾成為光鮮的環保成績的埋單者。如此漠視民生,不是權力任性又是什麼?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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