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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更名風波不斷的背後

2016年01月28日 13:44: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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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瀘州醫學院更名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瀘州醫學院想更名為四川醫科大學,但在過去的一年中一直受到四川大學的抵制。近日,瀘州醫學院又悄然更名為西南醫科大學,但此舉又遭遇反對。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日前發表官方聲明,表達強烈憤慨和反對,要求瀘州醫學院立即停止其不當更名行為。

  雖然説近些年來地方高校更名熱更多地被貼上了急功近利、以名擇校、短視等不太積極的標簽,但客觀而言,作為大學與時俱進、發展方向的一種選擇和道路,高校更名未嘗不可。但是,像瀘州醫學院這樣,短時間內兩次更名,又兩次都因為更改後的校名與他人存在衝突而招致劇烈的直接反對,卻是少見。不管瀘州醫學院二次更名反對結果與否,但這已經不能不引起有關方面的深刻警醒與反思。

  眾所週知,校名作為一所大學長久以來積澱的文化形象符號,往往承載著厚重的校園文化和教育夢想,是很多年甚至很多代人集體心血的結果;一所高校的校名就是它的無形資産,早已與學校的辦學理念、治學風格緊緊融合在了一起,成為一所學校最重要的標誌。隨著歲月的積澱,一些高校的校名已深入人心,成為大學的“金字招牌”。就此而言,一所大學不到萬不得已不能隨意更名,即便確實需要更名,也應更慎之又慎,思慮週全。

  如此嚴肅、重要的大學更名,即便萬不得已必須實施,諸如校名的取定等也是應該有一套嚴格程式規定的。比如,事先當事學校或地方政府等要對此進行充分的研究論證,並徵求相關專家、地方民眾、相關部門,以及利益相關方或可能利益相關者的意見或建議,並做好充分的網路公示(多渠道和足夠的時間保障等)和意見、資訊收集等,然後再上報教育部等有權批復部門;有權部門在審核等無誤同意更名批復的基礎上,也要先做好預批復的公示和意見徵求工作,在社會沒有原則分歧的情況下,再謹慎下文批復。如果有這些必要的程式或功課作保障,諸如大學更名後涉嫌侵犯其他院校名字權益等事情,就會被有效避免,更不可能短時間內在同一所學校身上發生兩次。

  瀘州醫學院的兩次更名事件,去年4月剛被教育部批復首次改名“四川醫科大學”的消息一發佈,就引發了包括四川大學在內的有關方面直接發文教育部抗議和復議,並最終不得不放棄這一更名。就這一點而言,無論如何也難説當事的瀘州醫學院、相關地方政府、教育部等在該校更名問題上,事前決定更改校名,以及取捨新校名的公示、徵求意見與最終取定等過程中,相關的民主、科學程式有多少、有多紮實。

  令人可笑的是,按説瀘州醫學院、相關地方政府、教育部等在經歷了上次的更名風波後,吃一塹長一智,面對不得不再次更名,更應該謹慎、科學實施、充分爭取意見,然後再民主決策等才對。但可惜的是,在時隔還不到9個月後,該校又決定再次更名,此次事件再次説明瞭這些程式的依然缺失,起碼是不夠及時、有力和充分。西南醫院的再次抗議,無疑是對一眾部門、單位和人員等再次的無形和無情打臉。

  這其中,固然與相關具體操作高校更名人員和部門的科學決策、民主意識等的欠缺和不足有關,但從根本上説,這更是我國高校相關更名規定的不詳細、不具體、可操作性不足的一次有力凸顯,擊中的是目前我國高校更名等程式性規定的軟肋和缺失。按照我國現有《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雖然規定有高校定名、改名的一些具體條件,但具體定什麼名,如何確保這樣的更名科學、民主、不引發爭議,卻是沒有明確規定。

  不過值得欣慰的是,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在26日答記者問時已經表示,將完善學校名稱使用的相關政策規定,防止引發高校校名衝突。但顯然,這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景。我們希望這樣的規定要快出,尤其是在高校更名的科學民主程式方面,規定要儘量的詳細、具體、可執行,能夠切實起到規範高校更名亂象的作用和目的。(鞠實)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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