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1日起,廣西柳州市將停止收取城市路橋機動車通行費,這筆費用改由市財政埋單,屆時進出城市的路橋收費站也將被拆除。
消息一齣,毫無意外引發了各界讚譽。這也難怪,對於習慣了各種“收費”,特別是公路收費的國人來説,突然冒出來這麼一項不花錢的德政,自然會覺得是好事。然而欣喜之餘,不妨再看一則兩年前的新聞:
“超時2234小時57分,被收了460元!”一位從廣西平南到柳州打工的司機,氣憤地在網上“曬”出了他的“出城帳單”。平均下來,柳州工作的3個月裏,每小時要交0.2元進出城費。
兩件事情放在一起,更有助於我們理解柳州的“路橋通行費”。簡單講,過去是本地車辦年卡,外地車交現錢。由於收費過高,且不論本地車輛是否通行都要繳年費的強制規定,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和不滿,媒體多次圍觀——這恐怕也是此次停收的重要原因。
但所謂“免費”,只不過是政府財政給大家請客,並沒有觸及路橋費的核心問題,即路橋費到底應不應該收。這也是全國收取路橋費的城市所面臨的共同問題。
“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模式,極大促進了城市道路交通條件的改善,道理公眾不是不理解。然而收費過高、年限過長,甚至超過還貸年限仍繼續收費的問題,顯然就無法令人信服,特別是在車主已經繳納了購置稅、車船稅、燃油稅之後,還要繼續收取路橋費,那麼于情于理都顯然有些説不過去。
究其原因,恐怕還在於路橋收費利潤豐厚,令人垂涎三尺。同時,伴隨著地方的發展衝動和建設大潮,政府需要大量資金,收費路橋作為簡單又有效的手段,自然是當地財政的重要來源,甚至還被作為優質資産用於上市或抵押。原本服務市民的公共設施,被賦予其融資和增值功能,肩負起了招商引資的重任。同時,由於各地發展情況不一,類似收費並不需要太高層級的審批,也造成標準的不統一和監管的疲軟。
即便是如柳州一般不向公眾收取,也還是通過財政進行了轉移支付,這其實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對於政府來説,發展建設需要資金固然有理,收費還貸也有助基礎設施更新,然而有需要並非萬能令箭,如何能夠讓公眾信服,如何能夠更加公平,都是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逄自立)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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