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義
1661年,島嶼西南海岸的熱蘭遮城堡新的佔領者,稱之:“國姓爺”。這位意志堅毅、果敢耿直,身負國仇家恨的明朝最後的將軍,雖說驅逐了佔據南臺灣長達38年,橫徵暴掠的荷蘭 人,卻一點也沒有勝者的快意。遠在千里之南的巴達維亞荷屬殖民官向祖國回報:福爾摩莎島被海盜之子所奪,燒殺淫掠。
燒殺淫掠?戰爭法則屬于可做不可說的人獸亂性,渡過狂浪險潮、幽深如墨的黑水溝,船隊被鯤淤沙困于鹿耳門外,幸得隨船媽祖乞靈庇佑,潮漲月夜,循以北線尾順流航入臺江內海。 兵將未曾歇息,就立刻承令艦炮襲城,戰舟圍攻靜泊荷艦,三桅船不及上帆已是烽煙四焚……賞罰分明:殲敵入熱蘭遮,屠城三 日,以泄顛躓海程所累積的暴躁和壓抑。
國姓爺無歡、沉鬱的原因之一在于長年以來被譏嘲是“海盜之子”。印象持續著幾近一生的宿命,倣佛父親永遠寄生于海,七歲稍諳世事,別號“一官”的父親從海上回來,笑靨里帶著滿身鹽味的些許滄桑,將誕生就不曾面見的兒子緊擁入懷,喚之兒名:“森”。
森,鄭成功的原名。何時另號為“成功”?歷史未明,事實印證,一本名“鄭森”的國姓爺在短促的39年歲月,雖有反清復明大願,徵臺逐荷之功,並被海峽兩岸祭奉為“民族英雄”贏得 不朽令名,但他個人的生命情境卻是挫敗如秋風落葉,“成功”之稱倣佛反諷。
母親田川氏,在日本九州島平戶島懷孕之時,父親鄭芝龍即將離家遠行,取名以未誕之子,意為“大木中的大木,武士中的武士。”想見這縱橫中國沿海,號稱“海上霸主”的海盜首領必 然對其後裔充滿無限的期許與厚望;而“海盜之子”卻是未來的國姓爺生命中難以承受之重的恥辱烙印。揣臆,七歲之前的小男孩,鄰居童伴戲耍之間,倣佛惡意或不經意的嘲謔:森,你是海 盜的孩子。森,為什麼都看不到你父親?哦,到中國沿海打家劫舍去了……
到中國沿海打家劫舍?往後的歷史記載總是毫不留情地指涉,鄭芝龍聯合日本倭寇,侵犯日本海對岸的高麗、中國渤海灣以南,遍及魯、江、浙、閩、粵各省,甚至直下支那半島的越 南、暹邏……南明朝無奈,封予“海防將軍”以收編替代對抗, 最後竟降了由北方越長城入關的女真族建立的大清帝國。
情何以堪呢?出生就不見父親,七歲初次相逢,已是即將潰亡的南明晚期,封官晉爵的父親迎之鄭森及母親田川氏渡海定居于閩地泉州,這個男孩開始學習中國禮俗、地方語言;父親身為“海防將軍”,依然縱橫四海,明為捍衛海疆,暗里強索來回商船的“保護費”。
情何以堪呢?這般的父親是宿命難以抉擇之沉痛,更不堪更難以承受的是降清的父親被處決,抄家滅族的清兵如虎似狼,污辱了母親竟至投水自絕……孤兒鄭森何去何從?如果七歲時不渡中土,寧與母親相依為命,留在九州島平戶島,也許就成為藩屬手下的旗本武士,就算做個平凡的漁民都好;去中國“鄭”姓, 取日本“田川”母姓,都比做鄭芝龍之子幸福。
湮遠的,夢般地盼求:母親牽著兒子,遙向海那邊,父親的雙桅船何時從遠方歸返?
——原載2011年1月24日至25日《聯合報》 本文收錄于《遺事八帖》(聯合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