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今日推薦  > 正文

貸記卡疑被盜刷 客戶與銀行對簿公堂

2014-04-02 16:48 來源:華西都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民警提醒,如果有這樣的裝置在pos機旁,刷卡請提高警惕。(圖據網路)

  刷卡消費時,被提醒信用額度餘額不夠,查詢發現卡內多出一筆3000多元的消費記錄。“卡一直在自己身上,怎麼會莫名多出一筆消費呢?”成都市民譚先生懷疑自己的民生銀行貸記卡被克隆,遭到盜刷。事後,他以銀行方沒有盡到保護客戶財産安全的責任,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全部損失。昨日下午,高新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審理結果並未當庭宣判。

  疑被克隆

  起訴銀行承擔損失

  去年4月23日,譚先生在成都一家商戶刷卡結賬時被告知卡內餘額不足。譚先生撥打了客服熱線查詢後得知,該卡10天前在“歡樂空間裝飾有限公司”有一筆3216元的消費記錄。譚先生説,自從2012年5月辦理了貸記卡後,他從未向任何人透露過密碼,也沒有將卡交給別人使用,懷疑可能是卡被他人克隆,從而導致了盜刷。譚先生認為,銀行在交易發生後應通知他,但銀行並未盡到這一責任。

  因此,今年1月13日,他一紙訴狀將民生銀行成都分行,以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對方共同退還3216元,並賠償誤工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共6700元,刪除貸記卡逾期記錄。

  密碼簽名一致

  視為本人消費

  昨日下午,在庭審上,民生銀行成都分行認為,譚先生的貸記卡由信用卡中心發放,應由對方負責。對此,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代理律師稱,譚先生使用的貸記卡,“只要持卡消費人輸入了正確密碼,簽名確認與卡背面的簽名一致,就視為他本人的交易。”該律師説,即便不是譚先生本人進行的交易,也不能排除是他授權或委託他人進行。

  針對譚先生所説的銀行在交易發生後並未通知他,該律師説,銀行確實有短信通知業務,但這屬於增值服務,需要用戶與銀行簽訂協議,並每月繳納一定費用後才能使用,而譚先生並沒有開通這一業務。昨日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警方提醒

  刷卡要本人

  小心“黑匣子”盜走資訊

  針對銀行卡被盜刷一事,警方建議,市民最好向銀行申請賬戶短信提醒服務,一旦有人盜刷,就能在第一時間知曉並及時挂失凍結銀行卡。此外,刷卡時,市民應該由本人辦理,不要讓卡片離開自己的視線,並保管好交易簽購單,“如果發現刷卡的pos機卡槽側面有黑色的小盒子,應提高警惕,那可能是用來複製銀行卡資訊的,可改用現金付款。”警方稱,一旦發現自己銀行卡被盜刷,應及時挂失並報警。

  華西都市報記者 甘昕鑫 見習記者 周家夷

[責任編輯: 林天泉]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